粤安监〔2016〕118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一批
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办〔2016〕13号)文件精神,经省法制办审核,我局决定宣布废止4份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9日
索引号: | 758333079/2016-00079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成文日期: | 2016-12-22 |
名称: |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一批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 ||
文号: | 粤安监〔2016〕118号 | 发布日期: | 2016-12-22 |
主题词: |
粤安监〔2016〕118号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清理一批
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顺德区安全监管局: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安全生产文件的通知》(安监总办〔2016〕13号)文件精神,经省法制办审核,我局决定宣布废止4份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以及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一并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8月29日
主办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方式: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电话:020-831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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