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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8333079/2017-0025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17-10-09
名称: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7〕187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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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7〕187号)

发布日期:2017-10-09  浏览次数:-


 

粤安监〔2017〕187号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广东省安全生产特种
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培训考核体系,加强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管理,统一规范全省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确保全省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全面、系统、规范开展,根据工作安排,省安全监管局拟于2017年10月下旬起对全省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进行示范性验收,为确保验收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标准 

严格依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设备配备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特种作业实际操作考试点建设要求和验收评审表(试行)》(粤安监政法〔2016〕8号)执行,现场组织验收。

    二、验收范围

    省局组织对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推荐的安全生产特种作业4大类10个工种实际操作考试点(简称实考点,下同)进行组织示范性验收,验收合格的实考点统一对外公布,并作为各地市对其余实考点验收工作的参照标准。各地市再组织自行验收。

   三、验收组织

    本次示范性实考点验收由省局具体组织、协调,组成验收专家小组开展验收,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做好配合工作。

    四、工作程序

(一)推荐验收点。各地市根据实考点建设现状,向省局推荐上报验收申请,原则上每个工种实考点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由省局组织示范性验收。

(二)省局组织验收。省局根据各地市验收申请,组织验收专家小组进行现场评审验收。验收合格的实考点,由省局统一对外公布,并赋予其安全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系统管理员管理权限;未通过验收的实考点,可根据整改建议书整改后重新提请验收。

(三)各地市组织验收。省局对外公布的合格实考点可作为各地市对其余实考点验收工作的参照标准,各地市务必严格把关,认真组织好自行验收,并将验收合格的实考点上报省局备案。

(四)监督检查。省局根据各地上报的自行验收的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法适时开展抽查工作,抽查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其实考点资格,并全省通报。

五、其他事项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全力推进验收工作。实考点验收工作,是我省建成“全国互联全省覆盖的安全培训考试信息网络”以及“省、市、县三级共建共享的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两大网络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市要积极配合好省局的示范性验收工作。省局组织的验收工作力争在11月底前完成,各地自行组织的验收工作原则上要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各地于10月20日前将推荐验收的实考点报省局(联系人:秦炎梅,电话:020-83135422,邮箱:506911096@qq.com),省局组织验收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月9日

 

(联系人:涂红兵,电话:020-831354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