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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8333079/2020-00425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0-09-27
名称: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东莞市松山湖“9·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文号: 粤安办函〔2020〕150号 发布日期: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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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对东莞市松山湖“9·25”较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

发布日期:2020-10-13  浏览次数:-

  (粤安办函〔2020〕150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5日15时许,东莞市松山湖华为5G实验室基地G2楼在装修施工过程中发生一起火灾事故,造成3人死亡,现场过火面积约850平方米。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5〕2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办法〉的通知》(粤安〔2011〕7号,以下简称《督办办法》)要求,现对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通知》《督办办法》等规定要求,认真落实督办的事项,并每15日向省安委办报告一次该起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进展情况。同时,请根据《关于建立事故初步调查报告报送机制的通知》要求,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提交初步调查报告。事故调查报告经你市安委会审查同意后,在规定期限内以市安委会文件上报省安委办。

  此函。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