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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8333079/2022-00546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2-10-26
名称: 广东2022年汛期于10月26日结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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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2022年汛期于10月26日结束

发布日期:2022-10-27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10月26日结束我省2022年汛期。)

  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和会商情况,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10月26日结束我省2022年汛期。

  省三防办、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在转入非汛期后,各地各部门要继续密切关注天气形势,严格落实防旱防冻各项措施。如遇特殊天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预案规定,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落实防范应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