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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8333079/2022-00594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2-11-13
名称: 安全你我他 | 推进城市安全建设 提高城市安全水平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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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你我他 | 推进城市安全建设 提高城市安全水平

发布日期:2022-11-14  浏览次数:-

  一、什么是“安全发展示范城市”?

  总书记、党中央高度重视城市安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把城市安全作为“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大问题进行思考,强调要更好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使城市更健康、更安全、更宜居,成为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的空间。

  2018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时指出,城市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2020年4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城市化战略进行了系统阐述,强调:“我们城市管理还有不少漏洞,必须加强,如果连安全工作都做不好,何谈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美好”;要求:“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城市发展的基础目标”“城市发展不能只考虑规模经济效益,必须把生态和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在党的二十大报告,党中央将城市安全纳入国家安全战略体系进行统一布局,要求“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打造韧性城市”。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为我们做好城市安全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前进方向,更是我们理解什么是“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最好解读。

  省委、省政府把城市安全工作摆在突出重要位置上来抓,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我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到2035年大部分地级以上市和县(市、区)建成安全发展城市。王伟中省长、张虎常务副省长亲自过问城市安全发展工作,亲自批准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目前,我省广州、深圳被应急管理部确定为第一批国家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深圳、佛山被应急管理部确定为第一批全国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试点城市,以“能监测、会预警、快处置”为核心的“佛山模式”得到了应急管理部的多次高度肯定,省安委办也在全省进行推广。近期,省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广东省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正式在全省组织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目前,相关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希望通过开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达到怎样的效果?

  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着力从辖区人口最集中、风险最突出、管理最复杂的地区抓起,通过开展创建,全面提升城市安全工作的定位,全面提高城市管理的科技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全面加强风险隐患的防范化解能力,全面推进城市安全文化建设,全方位提高城市安全水平,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幸福安康的生产生活环境,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同时,我们省的创建工作紧扣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于风险监测预警工作的要求,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将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作为创建工作的核心内容,通过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打通地区、部门数据壁垒和信息“孤岛”,与省应急管理厅“一网统管”平台对接,做大前端态势感知,做强后端趋势预测,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能力,提升安全防范能力,实现对城市安全运行的“一网感知态势、一网纵观全局、一网风险研判、一网指挥调度、一网协同共治”,把城市安全风险化解在萌芽之时,最终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

  三、接下来将如何开展广东省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

  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城市安全治理的诸多方面。我们将按照“成熟一个、建设一个”的创建原则,根据省安委会开展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工作的总体部署,一是主动担当作为。督促指导各级安委办、应急管理局将发挥好统筹作用,在本地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组织本地区有实力的县(市、区)参与创建,优中选优向省安委办推荐试点城市。省安委办将择优筛选15个基础较好、创建意愿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县(市、区)(包括设区的市辖区、县、县级市),以及具有城市综合功能的国家级、省级开发区,深汕合作区,东莞市、中山市各镇街)开展试点,其中拟在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选择9个,在粤东西北地区各选择2个,试点创建期为一年。二是解决实际问题。省安委办将全过程跟进各试点城市创建工作,从城市安全源头治理、城市安全风险防控、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城市安全监督管理、城市安全保障能力、城市安全应急救援、城市安全状况等七个方面对试点城市创建工作进行评价。同时,督促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抓住重点,利用创建契机推动解决困扰安全发展的老大难问题。省安委办已将创建工作纳入2022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并同时要求各市也要将创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督促指导,不断创造经验、总结经验,确保创建活动取得看得见、摸得着、可复制、可推广的成果。三是加强工作指导。我们充分考虑不同发展层次的城市在创建过程中将遇到不同的现实情况,所以我们将创建工作定义为试点,将在工作中不断优化、完善创建活动的标准、方式和流程,不断总结、提升各试点城市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我们正在组织编印工作指导手册,下来会下发给各地市和各试点城市,指导他们开展创建,还会组织专家团队到各地进行专题辅导、解读,对试点城市开展“一对一”的创建指导服务。总之,要力求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见到实效。四是加强宣传力度。创建工作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我们将结合既定的宣传工作计划,对创建工作进行专项宣传,举办多种形式的工作座谈会、交流会,把示范创建的重大意义讲清楚、讲透彻,迅速形成共识,营造“人人参与创建,共促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当前广东城市安全工作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经历了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镇化进程,城市发展波澜壮阔,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从我省情况来看,2021年全省城镇化率已到达74.6%,预计到2035年我省城镇化率预计将达到82%,这意味着城市已成为一个复杂的社会机体和巨大的运行系统,高层建筑火灾、城镇燃气、建筑施工、城市内涝等传统安全问题正在集中凸显,无人机、电动车、“平台经济”、大型城市综合体等新业态、新产业、新技术带来的新风险也在与日俱增,新旧风险交织叠加,叠加世纪疫情、经济形势波动等影响,城市安全风险面临积聚滋生、复杂多变、灾害事故易发多发的局面。总结下来主要包括以下六类风险。

  一是“炸”的风险。主要包括化工领域、城市燃气领域、烟花炮竹、矿山炸药、粉尘燃爆,以及钢铁行业、铝加工爆炸、等传统安全风险。另外,还有如储能设施、二氧化碳致裂器、“环保油”等新型的爆炸品的风险。

  二是“火”的风险。主要包括集贸市场、养老院、高层建筑、“三小”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以及居民场所。今年以来我省发生的多起火灾亡人事故,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三是“塌”的风险。近期国内外发生的印度桥梁倒塌事故、长沙“4·29”自建房倒塌事故,以及中江高速中山段“9·24”跨线桥垮塌事故,也都在警示我们“塌”的风险仍然很高。随着时间的增长、材料的老化,“塌”的风险可能日益突出。

  四是“水”的风险。近年来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天气多发,一些强降雨等级超出了我们城市防涝的设计标准。同时,“水”的风险和地下隧道、下沉式隧道、河流、在建涉水工程、地铁等等密切相关,我们的城市有大量的硬化路面,距离“海绵城市”还有较大差距;同时,我省在建地铁里程超过700公里,在建涉水地下工程350多个涉地铁,近年来涉地下工程透水事故时有发生,“水”的风险依然较大。

  五是“灾”的风险。主要是各种自然灾害的风险。我省已经是连续第三年遭遇拉尼娜现象,今年的气候条件尤为极端,近20年最强“龙舟水”、超百年一遇的大洪水,秋季台风一个接一个,现在又是连续数月的干旱,森林火险居高不下,防汛防台风防森林火灾的响应天数创历史新高,自然灾害风险也日益加大。

  六是“聚”的风险。韩国“10·29”踩踏事故目前已造成156人死亡,2014年上海外滩也发生过类似的踩踏事故,需要我们高度警醒。虽然说目前由于受新冠疫情影响,全省各地停止举办聚集活动,但疫情总会过去,生活总要恢复正常。城市是人员、车辆高度聚集的地方,发生踩踏事故的风险依然很高。

  除以上风险外,外部因素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叠加的风险,传统高危安全向民生领域蔓延的风险,都在持续放大,导致“想不到”的问题频发。近年来省内外发生的一些典型事故充分暴露我们在城市安全管理上有不少短板,与城市安全发展的要求还不适应、不协调,这都是我们需要清醒认识并下力气加以解决的重大问题。

  五、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我们需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城市的发展内涵和外延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丰富,承载的行业门类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广泛,隐藏的内外因素、各类风险比历史上任何时候都要复杂,要把握城市发展的大局大势,掌握城市发展的规律,认清城市安全面临的形势,主动防范应对城市安全风险挑战,不断增强防范应对灾害事故的基础能力、感知能力、应变能力,更好地统筹发展和安全。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完善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

  我们开展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就是为解决我们之前提到的那些突出问题进行的具体行动,概括起来就是要做好科技支撑、基础建设、管理体系“三篇文章”。

  一是立足于“大”,扎实做好“建设城市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通过建立强大的城市安全监测预警中心,整合城市应急、规划、交通、住建、公安、水务、城管、消防、气象等各部门业务信息和实时数据,实时监控全市的地下管线、建筑工地、高层建筑、城市交通、自然灾害等全要素风险,实现信息化实时感知、智能化快速预警、自动化及时处置。这是做好城市安全工作的必然要求。

  二要立足于“新”,做好“提升城市安全发展基础能力”。党的二十大提出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这就要求我们要树立新的城市安全发展格局,除了关注自己负责领域的安全风险以外,还要关注整个城市的安全风险。一是要更多关注“面”上的风险。以前我们更多关注企业的具体风险,这是“点”的问题,现在要更多关注城市“面”上的风险,把所有风险点的隐患信息全部通过一个平台显示出来进行系统管控,消除管理盲区。二是将开展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创建作为抓好应急管理工作的新抓手。通过数据治理、视频感知和强大的预测趋势能力,实现事故的预测预防。三要定期开展城市安全“体检”。全面提升城市安全重点领域基础设施的安全标准,提高城市整体风险防控能力。

  三要立足于“转”,做好“强化城市安全管理体系建设”。党的二十大提出推动公共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这要求我们必须树立主动风险管理的理念,坚持和完善全国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机制,从被动抵御风险向主动管控风险、主动预见风险、主动防范风险转变。要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在城市风险管理中的优势,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社会主动的城市风险长效管理机制。要完善“一线三排”机制,实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做到责任主体、风险指数、应对措施一目了然、一清二楚。要健全风险保障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城市安全风险管理,实行“企业自查+第三方评估+举报投诉+行刑衔接”的综合治理模式借助市场化手段推动责任落实。要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因地制宜建立一支与本地区城市安全发展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力量。要加快推进应急物资信息化建设,推动应急物资管理从单纯的生活救助类物资向“大应急、全灾种”的全域应急物资转变。要加强安全文化培育,引导调动全社会力量重视安全、投入安全、维护安全,让安全成为每一个地区、每一个单位、每一个从业人员的自觉行为。

  省级安全发展示范试点城市,是一项全新的工作,也是一项务实的工作,借此机会,我也希望通过应急广播这个窗口,邀请更多的市民参与到我们的创建工作中,共同努力,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救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共同把我们的城市建设的更宜居、更安全、更美好!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