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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58333079/2025-00371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成文日期: 2025-06-18
名称: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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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
(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经研判,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已于6月18日12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针对当前暴雨洪涝灾害,经研判,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已于6月18日12时将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提升为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启动或调整当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采取有力措施,紧急转移安置涉险人员,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安全有序恢复生产生活。响应期间要加强灾情统计报送,重大工作部署和较大险情灾情要第一时间报告省减灾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