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全省灾情基本稳定,救灾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15时终止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灾情统计核查、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索引号: | 758333079/2025-00398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名称: |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终止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06-23 | |
主题词: |
鉴于全省灾情基本稳定,救灾救助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决定于2025年6月23日15时终止省Ⅲ级救灾应急响应。
请各地、各部门继续做好灾情统计核查、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和影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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