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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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日期:
2023-04-20
主题:
咨询安全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继续教育
内容:
安全工程师建筑专业继续教育的网站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4-20
答复时间:
2023-04-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答复内容:

  非常感谢您对广东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1、根据应急管理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应急〔2019〕8号)第三十一条,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接受继续教育,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2、在目前情况下,您可进入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http://rmocse.chinasafety.ac.cn/Index.aspx),查看“培训班信息”栏有关信息,并根据自身情况报名参加学习。
       3、关于建筑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有关问题,建议您咨询建筑行业主管部门。也可致电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咨询电话:010-64898716,010-84945620,010-84911404,010-64937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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