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李生
留言日期:
2024-03-15
主题:
咨询
内容:
请咨询:《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这里所指的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企业与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有何不同?请指教,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4-03-18
答复时间:
2024-03-19
答复单位: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危化监管处
答复内容:

非常感谢您对广东应急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危险化学品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企业是指带有储存设施从事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的经营活动的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储存活动的企业即危险化学品储存企业,可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监总局55号令,2015年根据原国家安监总局79号令修订)进行辨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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