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黄山
留言日期:
2020-07-27
主题:
安全检查工和排水工培训
内容:
矿山特种工(安全检查工和排水工)培训需要持证上岗,但是没有安全检查工和排水工培训,作为矿山企业的一名安全管理人员,如何取得特种工证件,多年来一直很困惑;一、没有相关矿山特种工(安全检查工和排水工)培训机构,开设考试培训;二、法规也没有完善,通过取得更高职称或技能的工程师可以兼职安全检查工和排水工;三、主管部门明知没有矿山特种工(安全检查工和排水工)培训和考证,在问题没有协调解决前,要求矿山企业配备特种工。四、建议:提倡矿山安全培训疏导(引导)管理,应急厅领导需要重视矿山安全培训机构的建设,人民教育为人民。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8-02
答复时间:
2020-08-02
答复单位: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答复内容:

非常感谢您对广东应急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已跟咨询人电话联系,告知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其咨询的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和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作业属于特种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类),所以必须取得相应特种作业操作证才可上岗。我省一直致力于完善各种工种特种作业考试点建设工作,当前,韶关、清远等地非煤矿山实操考试点建设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已进入验收阶段,预计2020年8月底可投入使用,如果急需短时间内考证,可参考其他矿山做法,由公司统一组织前往其他省市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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