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已由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7月27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10月31日,梅州市举办2023年梅州市安全宣传“进企业”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宣贯活动走进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共102家企业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活动。
自新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公布以来,汕头市各级部门和单位积极举办《条例》宣传“五进”活动,为村居民和企业从业人员送去了安全生产法律知识,切实推动了《条例》在全市落地见效。
9月13日至10月30日,揭阳市安委办、揭阳市应急管理局组织《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讲团赴各县区、有关单位、企业开展《条例》学习宣贯活动,推动《条例》宣贯走深走实、取得实效。宣讲团成员从《条例》的修订背景、亮点内容以及贯彻落实建议等方面,结合典型案例分析,全面详细解读《条例》,加深大家对《条例》的各项新制度、新措施、新要求的学习理解,使《条例》入脑入心,深入人心。
主办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方式: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 电话:020-83137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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