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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报告

原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审计问题的整改报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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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8年2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局2017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部,并对下属单位省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原下属单位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已转制改企)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我局2017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我局对审计指出的问题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认真落实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预算编制方面

(一)关于“省安监局和下属应急中心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有关精神,系统学习和严格执行部门年度预算编制的政策要求,加强预算编制精细化管理,提高年度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全面性。

(二)关于“省安监局本部2017年年中追加预算比例较高”的问题。

我局切实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约束力,年中原则上不再向省财政厅申请追加预算,确因特殊原因申请追加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合理编制经济分类科目,减少差异率。

(三)关于“省安监局和下属应急中心在编制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支出时不够细化,没有明确需要完成的具体工作内容、数量”的问题。

我局认真按照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部署要求,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申报和支出管理。印发《关于加强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8〕10号),召开专门会议,督促指导2018年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申报工作,细化资金项目的内容、数量,提出可量化和可衡量的绩效指标。同时,印发了《关于加强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项目库建设工作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8〕9号),推进省市项目库建设,提前储备项目,提高资金申报准确率和精细化

(四)关于“省安监局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年底结转较多,资金未充分发挥效益”的问题

我局采取多项措施,督促加快资金项目实施,提高支出进度,减少年度结余,发挥资金效益。制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每年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对使用进度慢的单位在下一年度少安排或不予安排专项资金。同时,实行资金支出进度每月通报制度,督促责任单位提高资金绩效,减少年度结余。

二、预算执行方面

(一)关于“在2017年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宣教培训项目中超范围列支职称评审等费用”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财行〔2017〕324号文要求,已将职称评审费纳入下年度部门预算,按规定向财政部门单独申请资金解决,并严格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

(二)关于“提前支付下一年度培训费及物业管理费”的问题。

我局认真学习《预算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强化财务工作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严格按制度规定执行支出审批程序,强化机关内控管理。

(三)关于“购买法律服务未按规定执行定点采购”的问题。

鉴于我局与该事务所的委托服务合同尚未到期,为保证合同完整执行,避免违约行为,依法履行上述委托服务合同至合同期限。我局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条例》等有关规定,今后发生行政应诉案件,需使用财政资金聘请代理律师的,从省政府供应商库中择优确定,按规定进行定点采购。同时,我局及时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行为。

(四)关于“部分公务接待费没有接待清单、列支科目有误”的问题。

我局对负责公务接待的相关同志作出严肃批评,并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办理公务接待手续,如实填写接待清单,未提供或未按规定填写接待清单的,一律不予报销。

三、绩效管理方面

(一)关于“省安监局及下属应急中心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的问题。

我局实行资金支出进度每月通报制度,督促责任单位提高资金绩效,对支出情况分析排名,对排名靠后的地市和用款单位,责令其作出书面说明,连续排名靠后的,由局领导组织约谈。6月15日,召开专题会议,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部分地市进行了约谈。同时,组织督查组对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部分地市进行重点督查,督促加快项目实施,提高支出进度。目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已达75%以上,与序时进度持平。

(二)关于“未按要求清理2016年以前年度专项资金结余101.51万元”的问题。

我局逐一核实了2016年以前8个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结转(实为结余)情况,其中86.02万元为项目质保金,将在今年按合同支付,4.1万元已开支完毕,3.16万元已由省财政部门收回。经与省财政厅沟通,仍需清理的资金为8.23万元,目前已向省财政厅发出《关于申请清理结余专项资金的函》(粤安监函〔2018402号),提请省财政厅按规定予以清理。

  (三)关于“省市共建的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我局先后多次约谈广州市安全监管局主要负责人和项目具体负责人,督促广州市落实项目自主建设的主体责任,共同研究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的工作措施。将项目推进纳入重点督办省市联合研商,及时跟踪进展,督办加快进度。目前,广州市有关方面已采取一系列工作措施加快项目建设,制定实施了《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项目重大决策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财务管理制度》和《广州市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将项目筹建办的工作人员由之前的4人增加到12人,实行建设进展周报制度和项目动态管理,组建近100人的专家团队,为项目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撑。力争在2020年底实现体验中心实体馆开馆运营。

(四)关于“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相关管理办法”问题。

我局结合贯彻落实《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的部署要求,已商请省财政厅联合修订《广东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管理办法》(此办法修订工作由省财政厅牵头)。先后制定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深化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分配管理改革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8〕18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安监管一〔2018〕16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省本级项目评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安监〔2018〕15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内部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安监〔2018〕153号)制度文件,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的申报和使用管理。

(五)关于“未编制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未开展中期绩效自评,未在单位门户网站上公开年度绩效自评报告”的问题。

我局制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项目绩效评价暂行办法》,每年开展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7月10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8〕117),部署开展2018年度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并按要求主动公开,接受监督。

四、其他方面

(一)关于“部分设备未纳入固定资产核算,部分软件资产未纳入资产管理”的问题。

我局已完成了局现有固定资产管理软件系统升级,部署开展了新一轮的固定资产清查登记,已将少计的资产1390.53万元及时登记入账。截至6月30日,已更新资产标签,分清资产权属,并按要求及时登记有关固定资产,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另外,少计的4项软件资产445.09万元,其中3项尚未完成终验,1项仅支付了预付款,目前已计入资产科目“在建工程”,待完成终验后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二)关于“未制定下属单位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没有对下属单位定期开展检查”问题。

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对加强下属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作出明确规定。

(三)关于“2017年度培训计划未按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问题。

我局吸取教训,举一反三,4月28日已将2018年度全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工作方案报送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备案。

(四)关于“4个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未及时签订局内合同”问题。

我局进一步厘清了专项资金项目合同管理的责任部门以及签署合同的相关要求,按规定签订和规范管理专项资金项目合同。

(五)关于“对2017年度专项资金1个项目申报把关不严”问题。

我局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力量对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申报材料的评审情况进行复核,严格按规定加强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严肃组织专项资金的项目评审工作。

关于审计报告对我局的审计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切实抓好贯彻落实。下一步,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这次审计工作为契机,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工作作风,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全面加强机关内控管理,推动机关工作取得新进步。一是持续抓好审计问题的整改。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机关作风转变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按照整改要求,紧盯不放、一抓到底。同时,结合我局“转作风、提高工作质量”活动,继续深挖问题产生的思想上、认识上、作风上的深层次原因,下更大的功夫和努力彻底加以解决,确保问题见底、整改到位。二是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的刚性约束。进一步加强学习和严格执行《预算法》《广东省省级单位部门预算试行办法》等财政法规文件,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完整性,更好地保障部门年度工作安排。同时,加强预算执行的制度约束,强化执行和支出管理,切实提高部门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健全机关内部控制体系。按照“财务制度优先”原则,对机关内部控制全方位、全流程、全覆盖开展排查梳理,查摆问题和不足,健全机制、完善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定期开展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必要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坚决堵塞机关内控方面的缺陷和漏洞,确保内部控制体系有力、有效。四是推进财务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制度建设、过程控制、标准量化、提升能力等入手,强化财务规范化管理,制定更加合理的财务工作流程,形成更加合理、高效的工作机制,进一步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保证机关工作稳定开展。同时,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适应新形势财务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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