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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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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0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厅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厅本部,并对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和广东省航空护林站(广东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2个下属单位及其他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根据省审计厅对省应急管理厅2019年度预算执行等情况的审计结果,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我厅逐条进行梳理,分析原因,研究部署整改工作,现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预算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个别预算项目结余资金未及时清缴,形成存量资金沉淀”问题。

  整改情况:经沟通,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将按程序收回我厅下属单位省航空护林站(省林火卫星监测中心)“森林防火信息指挥系统建设配套”项目结余资金51.8万元。

  二、关于专项资金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按规定汇总市县资金分配方案”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补充报备,立行立改。2020年7月27日,向省财政厅报送《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报备2019年和2020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分配方案的函》。二是现场核查,强化监管。2020年6-7月期间,组织对下达各地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进行现场核查,督促地市对检查发现问题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强化对下达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资金使用效益和财务管理的跟踪监督。

  三、关于公务改革配套政策执行方面存在的问题

  “未对公务用车实行单位核算”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要求建立了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单车核算台账,严格做到一车一册,如实登记出行记录、行驶里程、维修保养、洗车、停车、加油、年审、保险、过路桥等情况。二是为进一步规范厅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制定并印发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务用车单车核算工作细则》(试行)。

  下一步,我厅将以此次落实审计整改为契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坚持政治高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建章立制,全力以赴继续抓实抓牢抓好各项整改任务落实。关于预算执行方面的审计建议,将严格督促下属单位及时清缴结余资金,避免形成资金沉淀;关于专项资金方面的审计建议,将进一步加强对分管专项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及时掌握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并按要求汇总报送省财政厅备案,形成监督合力;关于公务用车方面的审计建议,将严格执行单位的公务用车单位核算工作细则,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控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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