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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信息来源:本网
时间:2016-09-18 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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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解读:

广东开列信息公开硬骨头清单

来源:南方日报

  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在全印发之后,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公布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的通知》。这是广东着力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又一努力。

  根据通知,省府办公厅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进行了修订。通知要求,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专栏建设及信息发布工作。省直各牵头部门要按照修订后的建设规范,于2016年10月底前完成本部门网站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并将专栏地址报送省府办公厅。请各地级以上市按照修订后的建设规范,结合本地实际,于2016年11月底前完成市、县两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

  广东的这一改革探索与中央的有关决策部署精神一脉相承。据记者统计,《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共计18次强调要推进“公开”,并明确要求着力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检务公开、审判公开。这些都是当前中国政务信息公开的难点和热点。

  据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省政务公开广度、深度、参与度显著增强,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体系基本形成,信息发布、解读、回应联动水平明显提升,“互联网+政务”平台较为完善,公开制度规范与体制机制较为健全,基本建立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匹配的政务公开新格局。

  根据通知,共有行政审批、财政预算、财政审计、征地拆迁等23个重点领域公开专栏要纳入此次规范建设。自2002年的“SARS”事件以来,中国政府在政务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环境保护信息、生产安全信息等方面进步尤其明显。广东是中国政务公开的先行省份,尤其是广州、深圳在财政预算公开方面走在全国前列。而根据此次通知的要求,行政审批、财政预算、财政审计、征地拆迁等近年来政务信息公开的焦点、难点,均纳入了规范建设的范围。此次通知不啻是开列了一份广东政务信息公开的硬骨头清单。所以,这也意味着,今后,广东将在政务公开的“痛点”上必须啃下更大、更硬的骨头。

  此次规范建设的主要目录如下:

  一、行政审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三、财政审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四、住房保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五、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六、环境保护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七、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八、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九、征地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一、高校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三、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四、文化机构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五、国有企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六、旅游市场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七、民政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八、扶贫工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十九、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十、就业创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十一、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十二、减税降费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二十三、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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