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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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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等要求,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根据《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省直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公告》,划定省直事业单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参加资格复审(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名单详见附件1(均已电话通知)。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6月15日(星期四)9:00-11:30,14:00-17:00;

  地点: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605-607室(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

  考生按到场顺序领取号码,按顺序逐一开展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材料

  报考岗位相应的证明材料,详见资格复审应备材料(附件2)。全部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面试对象

  在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中,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达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有关安排另行公告。

  五、注意事项

  (一)资格复审必须由考生本人亲自到场参加,不接受其他形式委托办理,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其他人员陪同。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同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有效,且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并提供原件以供核对。不按规定提交证明材料的、提交证明材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前补全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资格复审资格。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录用资格,并记录在案。

  (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通过(含未参加)审核,按笔试合格成绩排序从高到低递补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再发布公告)。

  (四)本注意事项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及其附件2《报考指南》办理。


  附件:1.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资格复审应备材料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6月13日

  附件1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所属事业单位2023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进入

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序号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笔试成绩名次

1




2311266990450

231991105130

1

2

231990516507

2

3

231991105119

3

4

231992201526

4

5

231991004618

5

6




2311266990451

231991201111

1

7

231990501902

2

8

231990101020

3

9

231990901402

4

10

231991603013

5

11

2311266990452

231990803526

1

12

231991908321

2

13

231991402415

3

14

231990503303

4

15

231992100526

5

  

  附件2

资格复审应备材料

  有关资料请按以下顺序整理、准备:

  1.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2.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在同一张A4纸上,该表需在报名系统下载核准后签名)。

  报名登记表中的信息有错误或漏写的情况时,用黑色、蓝色或蓝黑色签字笔在报名登记表原信息旁边空白处进行补充或者修改。如学习工作经历:①需填写从高中学历开始到最高学历的学习时间(含在职),复读、交换留学等经历需单列写明,毕业院校、专业、学习时间等以学历证书为准;②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工作经历间隔期间须写明待业或备考等具体情况,事业编制人员等工作经历须注明身份。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①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直系血亲、配偶父母;②“工作单位及职务”栏,有工作须填写工作单位正式名称及准确职务(退休人员注明已退休),无工作单位填写详细居住地址(省市县区街道社区房号)、写明村民或居民;③修改和补充的信息写在空白处(可占用“奖惩情况”栏)。

  4.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如毕业证遗失则提交学校证明或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同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相关证明材料。

  5.“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或大学生村官工作证书(限具有“三支一扶”和大学村官经历的考生提供)。

  6.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在网上报名时选择目录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需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是否基本一致的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7.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需提供近两年单位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个人工作总结(需本人签字)、劳动合同或工资证明、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并能体现工作内容、工作年限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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