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应急管理部关于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2023年面向社会招录消防员的公告》等要求,经资格审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体格检查和政治考核等程序,并经上级批准,将高校应届毕业生招录计划缺额137名(消防救援队伍93名、森林消防队伍44名)调剂为社会青年招录计划,按照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士兵、社会青年三类招录对象的体能测试、面试总成绩和直接录用、优先录用分别排名,综合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岗位适应性测试情况以及招录对象个人调剂意愿,择优提出消防救援队伍拟录用人员560名、待补录人员167名人员名单,以及森林消防队伍拟录用人员135名、待补录人员39名人员名单,现予以公示(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
一、公示时间
2023年9月20日至9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有关要求
(一)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以电话、来信等形式实名反映;匿名反映的不予受理。
(二)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客观、全面,不得借机捏造事实、泄愤报复或诬陷。
受理电话:020-87119016、83139379(均在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举报投诉);
来信来函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瘦狗岭路483号广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邮政编码:510640)。
受理单位对反映人员和反映的情况严格保密。
三、相关事项
拟录用人员、待补录人员被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经查实的,特殊专业人才参加国家消防救援局集中专项技能考核不合格的,将不予录用、补录。
附件:1.广东省2023年消防员招录消防救援队伍拟录用人员名单
广东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