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应急管理部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一、基本情况
2018年,应急管理部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要求,不断创新公开形式,丰富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容,积极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同时积极答复公众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回应公众关切,接受社会监督,各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一)主动公开重大自然灾害应对信息。通过各种渠道,主动向社会公开针对重大自然灾害启动国家救灾应急响应、下拨中央财政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和调拨中央储备救灾物资等情况。每月、每季度、半年、年底定期组织召开国家减灾委部际灾情会商会,统筹各类平台发布灾情。同时密切关注各地汛情、震情和其他灾情,及时发布灾情和救灾工作信息。
(二)及时发布灾害警示信息。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专设《灾害预警》栏目,全年发布各类重大灾害警示信息137条。各级消防部门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发布消防安全提示信息6.5亿条,发送消防安全手机短信60.7亿条,利用户外广告牌、宣传栏、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刊播消防安全提示类信息1.3亿条。发布煤矿警示信息69条,通过信息平台发送事故警示信息26次、汛期预警信息38次,受众80.6万人次。按月份发布了12期历史上发生的典型危险化学品事故。
(三)公开通报事故查处和安全隐患信息。对辽宁本溪龙新矿业思山岭铁矿“6•5”重大炸药爆炸事故等6起重大事故进行公开通报,对辽宁省沈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红阳三矿“11•11”重大顶板事故等13起重大事故查处(含2017年发生、2018年结案)进行挂牌督办。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有关工作、工贸行业粉尘防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治理工作、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情况、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有关地方相关行业专项治理情况等,进行公开通报。
(四)主动公开消防政务信息。及时通报全国火灾形势、重大消防专项治理、重大改革政策等情况。及时发布消防法律法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改革重大政策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公众知晓的政务信息。特别是紧密结合改革工作,组织采取多种形式,对组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救援衔、新制服标志、新车牌等重要改革政策的出台背景、起草过程、主要内容等进行了公开并解读。
(五)不定期发布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先后分3批将147家失信企业及相关人员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并推送至全国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按程序公告和移出了符合条件的联合惩戒“黑名单”企业4批计49家,协调建立了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信用查询专栏。在煤矿领域,先后分6批公告了一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煤矿名单,及时公告了纳入“黑名单”管理的26家煤矿企业和降低或撤销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的31家煤矿企业名单。
(六)及时发布有关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先后发布了《消防救援衔条例》《冶金企业和有色企业安全生产规定》《煤矿安全培训规定》《烟花爆炸生产经营安全规定》等规定,以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审查规范》《烟花爆竹工程竣工验收规范》《炼钢安全规程》《粉尘防爆安全规程》等50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编印出版了《2018年安全生产标准汇编》(第十辑)。公开发布2006年以来1432件“失效”和“废止”文件。
二、其他重点领域主动公开情况
(一)严格落实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双随机”抽查等方面的公开要求。分别于2018年4月13日、7月20日及时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向社会公开了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含国家煤矿安监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和2017年度部门决算信息。2018年1月,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监察执法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的意见》(安监总政法〔2018〕5号),明确对重点企业实现年度监督检查“全覆盖”,对其他企业推行“双随机”抽查。各级有关部门按照要求及时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
(二)抓好重大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公开工作。在救灾方面,全面履行政府采购的信息公开要求,及时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招标、中标和变更公告,公开采购合同,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中央级救灾储备物资采购项目共购棉帐篷30250顶、棉大衣50050件、棉被121000床、场地照明灯550套,执行金额总计10724.3992万元。在煤矿领域,发布24个大型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核准结果和1个大型露天煤矿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结果。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方面,事故现场应急救援监测及侦检设备建设项目、区域重特大事故现场指挥协调装备库建设项目、国家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管理调度平台建设项目等都进行公开招标。
(三)推进建议、提案答复全文完整公开。2018年共收到“两会”建议、提案121件,其中,人大建议65件、政协提案56件,主办及分办53件、协办及会办54件、参阅14件,全部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完成办理工作。公开发布《关于2018年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详细报告,以及16件建议、提案的具体办理结果,主动接受人民监督,积极回应人民呼声。
三、政务服务工作情况
(一)大力推动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将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及“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纳入部“政务管理应用系统(一期)”建设内容,研究制定了系统平台建设方案,落实专项资金1300万元。明确各子系统的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和时限要求,系统梳理了与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清单,将相关工作纳入应急管理部日常工作督查考核内容。成立了由分管副部长为组长的专责工作小组,定期组织召开协调推进会,统筹协调解决平台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按照规定标准和时限要求完成建设任务。
(二)优化审批办事服务,积极推进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开展办事服务信息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煤矿方面,已建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在线申办系统并试运行,实现申报资料网络上传、办理进度网上查询、办理结果网上公开。建立全国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基础数据管理平台,取消45项由部门规章设定的证明事项,取消12项由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并发布。
(三)深化“互联网+消防政务服务”工作。推动省级消防救援机构在官方网站开通“办事直通车”,进一步完善“消防网上服务大厅”功能,实现相关消防行政许可网上申报、办理结果网上公开、消防业务网上咨询功能。组织各级依托移动互联网有关平台,定期向地方党政负责人、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和网格员等特定人群发送消防提示信息,提供消防指导服务。取消部分消防备案项目、合并部分审批事项、优化审批受理程序等。集中开展清理整治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挂证”工作,每季度向社会公开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聘用信息和人员资格核准注册信息。
四、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情况
(一)对重大政策开展立体式、全方位解读。组织中央主流媒体和部属媒体做好习近平总书记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授旗致训词、集中整训教育、消防救援车辆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消防救援队员招录等重要举措进行解读报道,制作视频等通过新媒体传播。针对《消防救援衔条例》《消防救援衔标志式样和佩带办法》《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等政策法规,组织中央主要媒体和部属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解读报道。围绕做好第一批消防员招录工作,及时开通专题网页,主动收集广大网友普遍关心的问题,开设《问题解答》栏目进行解答并公开发布。
(二)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解读。应急管理部成立后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了首场发布会,集中发布应急管理部组建以来改革运行情况和2019年重点工作,分别围绕自然灾害应急处置、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状、推进农村应急管理工作、提升全民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重大活动期间应急管理保障工作、机构改革等方面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同时,还参加了国务院新闻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回答了记者有关提问。
(三)通过征求意见、召开会议、设置专栏专题等进行解读。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先广泛征求意见。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设立《征求意见》栏目,全年发布15条征求意见稿。在制修订《煤矿防治水害细则》《煤矿安全条例》工作中,均通过政府网站全文公开草案内容,广泛征求各方意见。通过召开工作会议,对2018年应急管理重点工作、冶金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进行解读。在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设立《政策解读》栏目,通过答记者问等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等17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在有关网站设置专题,对开展依法打击和重点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升级改造等,集中解读政策法规、宣贯规程标准、推送经验动态、报道典型案例,推动工作落实。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做好各类突发灾害事故、原公安消防部队及武警森林部队转制转隶、授旗仪式等的舆情监测、研判、应对。2018年以来,积极引导、稳妥处置了百度“应急管理部吧”发布不实改革信息、金沙江山体滑坡堰塞湖现场关于直升机不实消息、涉及消防救援队伍改革负面言论等舆情,不断提升舆情引导能力。建立完善与宣传、网信、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的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中央主要媒体、商业新闻网站和媒体平台的沟通联系,提高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
五、深化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
(一)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全面调查摸底全系统政府网站情况,并根据机构改革具体情况和各网站主办单位实际需求,进行网站转隶、合并或下线处理。全面加强全系统政府网站域名管理相关规范化工作。厘清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主管单位和主办单位职责分工,督导部政府网站有序规范管理、升级改造。2018年,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发布信息6840条、收集网民意见建议2114条。对全系统政府网站内容建设情况进行抽查、监测、打分、整改33家(次),结果向社会公开。大力清理关闭虚假政府网站,查清并申请中央网信办封堵20家冒充本系统政府网站的假网站。及时协调、答复、审核“我为政府网站挑错”相关信息282件。
(二)不断壮大政务新媒体新平台。加强与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新华社新媒体中心等中央主要媒体和新浪、腾讯、“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合作,配合重要活动、重要节点策划系列图说、动漫、微视频。2018年应急管理部官方政务微信、微博和新闻媒体客户端粉丝总量549万,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2600余条。“@中国消防”官方微博粉丝达285万,全年共发布博文6608条,总阅读量16亿次,单条微博最高阅读量5793万人次,居全国政务微博排行榜前列,在信息公开、科普宣传、树立队伍形象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办好用好应急管理部主管报社。2018年,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主办两报、一刊、两网、三微、两个客户端、三个微博、两个APP、两个头条号,实现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原创新闻宣传内容的融媒体立体化传播。两报电子报可第一时间通过客户端在手机、PAD阅读分享,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中国安全生产网列入中央新闻网站,两报两网纳入互联网转载信息源名单(安全生产领域唯一新闻单位),微信、微博平台全部纳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新闻信息服务许可。报社新媒体平台2018年总阅读数量2.1亿人次,累计粉丝总量815万。
六、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全年共收到有效依申请公开件107件,其中网络申请有93件,信函申请有12件,当面申请有2件。18件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28件属于同意公开范围,8件属于同意部分公开范围,4件属于不同意公开范围,39件申请信息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10件申请信息不存在。以上依申请公开件全部在法定期限内办结。
2018年,收到2件以应急管理部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申请案件,均依法作出维持决定。没有收到以应急管理部为被申请人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案件。全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没有发生相关收费和减免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19年工作思路
2018年,应急管理部在加强政民互动、深化政务资源整合和完善平台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在信息公开的深度、广度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差距,有的单位主动公开责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2019年,应急管理部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和需求导向,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强信息公开实效,结合机构改革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助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
(一)研究拟定政务公开相关制度。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根据即将修订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应急管理部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应急管理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发布应急管理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动态调整。
(二)协调推动相关平台建设。加快推进一体会在线服务平台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完善并应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依申请公开答复平台。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平台维护管理,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并保持对系统和信息的维护更新。依法依规做好主动公开信息审核发布、依申请公开信息受理答复工作。
(三)做好全系统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工作。加大对全系统网站进行抽查、监测、通报的力度,进一步扩大监测范围。全面规范政府网站域名管理,对全系统网站域名使用管理方面存在的责任不清、管理不严、使用无序、命名不规范、注册审批制度不完善等问题,进行梳理整顿。进一步提升应急管理部网站建设管理水平,不断完善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和互动交流功能。持续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着力提升应急管理网上服务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