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省属有关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5〕22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按照国家总局和省局的要求,把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家“会诊”监管、风险分级监管、微信助力监管等“三项监管”作为今年重点工作,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面动员安排部署,落实好《通知》各项要求。
二、明确任务,狠抓落实。各地要尽快制定本地区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科学分解任务,确保人员、资金、措施、制度和期限落实到位。一是强化专家“会诊”监管。各地要按照市县事权分工和属地监管原则,组织开展专家“会诊”检查,做到全覆盖、细排查、严督办、求实效。省局拟于近期对50家地下矿山开展重点安全设施和安全管理进行专家“会诊”检查(方案另行通知),切实推动我省非煤矿山隐患整改、技术服务和行政执法落实到位;二是强化风险分级监管。各地要督促企业摸清主要危险源和风险点,根据企业风险变化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监管。组织辖区内企业按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基本情况普查登记表》做好信息采集工作,并于5月20日前完成对企业上报信息的审核(在线填报和审核的具体办法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监管一司另行通知),确保基本情况普查到位;督促企业对照法规标准进行风险辨识,并建立风险管理档案,确保风险辨识到位;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确保安全风险公告到位;指导企业按照风险分级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健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制度,对重大隐患实行发现、挂牌、治理、验收、销号闭环管理,确保安全风险防控到位;三是强化微信助力监管。积极响应微信助力监管工作,做好“微信助力矿山安全”业务专用微信群入群动员,认真组织信息编制和发送工作,充分发挥微信互动真正效果和作用。
三、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各地要将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与宣贯落实《安全生产法》、非煤矿山“双十条”规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六条规定》等法律法规、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专项改革以及2015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安排等日常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落实,使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成为促进我省矿山安全生产根本好转的重要抓手。
(联系人:曹德爱,电话:020-83135371,传真:020-83133414)
文档附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非煤矿山“三项监管”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