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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8〕130号)

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18〕130号)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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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59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你们,按照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增强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危险化学品安全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涉及企业数量多、行业领域广、安全风险大,安全生产形势仍然严峻复杂。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进一步把思想统一到国家和省的部署要求上来,增强推动综合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政府属地监管、部门(单位)行业监管推动作用,树立齐抓共管意识,准确把握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地方实际,梳理落实任务,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按《通知》要求不折不扣的抓好贯彻落实,有效防范遏制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

  二、全面开展自查,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对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11号)部署的工作任务、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有关工作任务清单见附件),特别围绕建立安全风险分布“一张图一张表”、全面启动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控、大力提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能力等重点任务,全面认真开展自查;并根据自查情况,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解决排查不全面不彻底问题,着力解决看不到想不到问题,彻底解决任务未完成或完成质量不高问题,确保各项重点任务取得扎实效果。

  三、切实履职尽责,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各地安全生产委员会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全力整体推进。各有关部门(单位)特别是工作任务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作为,严格履行职责,确保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快推进,按期完成。各地安委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加强协作督导,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成立专门工作组或指定专人负责综合治理工作,对照任务逐项建立完善综合治理专门工作档案,认真做好四季度国务院综合治理专项督查迎检准备。

  请省有关部门(单位)于2018年8月20日前将涉及本部门工作任务自查情况和佐证材料(文件、材料报PDF扫描版、台账报电子版、信息系统报有关截图和操作手册)报省安委会办公室。省安委办将适时对各地、各部门(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进行督查、督办或约谈。

  联系人及电话:蔡汉悦,020-83135393,83135920(传真);电子邮箱:gdsjwhc@163.com。

  附件:

  1.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办函〔2018〕59号)

  2.广东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任务自查情况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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