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
2018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广东省2018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改革,全面推进履行法治政府职能。一是深入推进机构改革。我厅于2018年10月27日挂牌成立,来自7个不同部门、不同领域的146名厅机关干部和65名有关事业单位干部转隶到位。紧紧抓住制定“三定”规定这个“牛鼻子”,厘清了与相关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省级救灾物资储备、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面的职责分工,明确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十八项主责主业,有效解决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突发事件应对等原有职能体系不完全符合优化协同高效要求的关键问题。二是创新应急管理机制。提出了“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思路,形成了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统与分”“防与救”“基本盘与大应急”“整体与个体”“应急与应急管理”“传统手段与科技应急”等六个方面的共识,提出了“特别讲政治、特别讲纪律、特别讲科学、特别讲认真、特别讲精神”五个特别的工作要求。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在9大应急管理课题调研基础上,形成了“党的建设同步化、应急手段信息化、应急预案体系化、应急指挥扁平化、应急响应一体化、应急联动整体化、应急能力现代化、应急宣教社会化、防灾减灾生态化”等9个方面、18项深化应急管理改革重点工作,着力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三是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目前我厅仅保留行政审批事项3项(即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认定、安全评价机构乙级资质认定、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其中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核发已于2017年依法委托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实施。同时,按规定转移工矿商贸二级标准化认定职能。认真做好“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制定并公开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具体管理措施,统一全省有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监管标准、方式和措施。
(二)与时俱进,加强立法和标准制定工作。一是推动应急管理法规“立改废”工作。牵头推动出台国内第一个铁路安全管理地方性法规——《广东省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铁路安全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实际,推动修改《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已通过省人大常委会二审程序)。根据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按照先急后缓、成熟一个出台一个的原则,加紧推动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着力解决应急主体不明确、监管职责不清晰、责任规定缺乏刚性、协调和规范力度偏弱等问题。高度重视涉及机构改革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涉及我厅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开展全面清理。二是加快标准文件制修订工作。草拟并推动出台《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广东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广东省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制定出台《关于全面落实工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注销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等部门规范性文件。《广东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救援现场指挥官制度》《广东省突发事件应急补偿管理暂行办法》《广东省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制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三)完善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认真履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要求,尾矿库注销等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认真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听证制度,充分采纳公众意见,适时开展风险评估、组织专家咨询论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经合法性审查通过后,由单位负责人集体讨论审议后印发执行。二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暂行)》,明确由专门处室负责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定具体审查程序和审查标准,进一步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工作。
(四)加大力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一是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科学编制年度安全生产执法计划并严格落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全省21个地市安全监管部门均已通过执法监察标准化达标验收。印发《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印发《广东省2018年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联合行动方案》,牵头组织省教育厅、民政厅等部门开展5大项联合执法行动。组织法定节假日和春运、全国“两会”、机构改革过渡期以及汛期、强台风等灾害性天气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其中,省政府(省安委会)组织全省性安全生产督查检查9次,共排查隐患问题5024项,实实在在整治一批隐患问题。2018年,全省各级安全生产执法部门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99255家、监督检查企业1582566次、实施行政处罚43744次、经济处罚金额为5.59亿元。三是严格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从严查处中交二航局佛山地铁“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共对33名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严格执行较大事故挂牌督办制度,各地查处结案较大生产安全事故43起,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14人、党纪政纪处分和问责处理357人、对138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全面提高企业违法成本,坚决执行诚信管理有关规定,我省已有49家企业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数量居全国前列。
(五)强化监督,全力推动依法行政。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指导。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审理相分离和集体讨论制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公开,认真开展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备案审查。采取各市自查推荐和省集中评查的方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发现的程序不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以及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等方面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督导等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指导各地依法行政。二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代表建议2件、政协提案6件,虚心接受监督指导,及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厅门户网站开设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专栏以及法律法规标准、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七大主题“政务公开”专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各类信息486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
(六)畅通渠道,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开展应诉复议工作。全年行政诉讼案件1宗、行政复议案件7宗,均严格依法办理并按时办结,无被复议案件。二是认真办理信访事项。通过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理、加大督办力度、严格复查复核等方式,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处理信访事项131件,其中来信110件、来访64起、158人次、网上信访15件,信访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明显下降。全年未因行政诉讼和复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七)讲求实效,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一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计划,按照“内外并重、学用结合”的原则,深入开展应急演练活动,举办“5·12”防灾减灾日宣传活动、“119消防宣传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联合省内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建设应急宣传品制作基地,利用现代音视频制作技术,研制开发公众喜闻乐见的应急宣传产品,密集播出应急安全系列公益宣传片,推动安全生产、防灾减灾宣传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和进公共场所的“七进”活动,持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二是加强宪法专题学习。邀请中国人民大学胡锦光教授作专题报告。厅党组班子成员带头、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宪法。精心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参加率、优秀率双100%,被省普法办通报表扬。三是加强学法用法教育。组织视频讲座,举办领导干部安全生产专题研究班、应急管理培训班,将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法规知识培训纳入全省公务员培训的内容;邀请来自司法、纪检监察等部门以及国家部委有关专家、领导授课,增强培训教育实效,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八)高度重视,强化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我厅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作为年度重要工作加以部署推进,厅长王中丙主持厅务会议听取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和行政复议等工作汇报。安排专门保障资金,用于支持购买法律咨询、律师代理、法制培训等法律服务;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专门设立独立机构具体负责合法性审查、复议、诉讼、执法监督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配备法律专业人员从事法制工作;重视法律人才培养,鼓励干部参加各类法学理论培训和研究,推荐支持我厅4名法制工作人员担任我省公职律师。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从建厅开始就高标准、严要求,蹄疾步稳,进展顺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行政执法基础较为薄弱。一些基层部门执法人员数量偏少,专业能力素质有待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装备等保障能力仍较薄弱,与执法需求不相匹配。二是行政执法工作开展不平衡。由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存在不平衡不协调等原因,区域间执法的质量和力度存在不平衡性,个别地市执法力度和质量有待进一步加大。三是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有待完善。负有安全监管、防灾减灾救灾职责的部门之间职能分工仍不够清晰,存在交叉执法、重复执法、越界执法等情形。一些地区重大行政决策、法律顾问、“双随机、一公开”等制度以及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公开听证、双随机抽查等工作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践行“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的训词精神,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向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致训词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始终把党和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用大学习和深调研的丰硕成果,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进一步加强立法建设,不断适应新时代改革发展需求。深入调查研究,抓紧推进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继续推进修改完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草案)》,力争在2019年上半年颁布施行,抓紧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推动制定出台《广东省电动车充电装置设施安全管理办法》,认真完成应急管理部交办的自然灾害防治法有关立法调研工作。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指导,推动严格依法行政。完善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健全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发挥12350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进一步畅通渠道,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公开复议申请方式途径,依法受理、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妥善处理好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构建维护良好和谐的法治环境。
(五)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强化行政执法力量。加强执法力量建设,配齐配强专业执法人员。以深化执法标准化为抓手,加大资金投入,不断夯实执法基础。坚持领导带头学法执法,不断提升培训质量;加强执法队伍政治建设,努力锻造一支“特别讲政治、特别讲纪律、特别讲科学、特别讲认真、特别讲精神”的过硬执法队伍。
(六)进一步深化改革,夯实行政执法基础保障。积极推进机构改革后相关体制机制调整优化,推动研究修改出台广东省党政部门及中央驻粤有关单位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职责,避免职责不清、相互推诿或出现监管“真空”。按照厅新“三定”规定,合理分配检查权、决定权、审核权及审批权,及时更新公布职责清单,确保行政执法不交叉、不越界。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