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的有关规定,现公示2019年度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原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分配方案和绩效目标。公示期自1月18日至24日,共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郑钟祥,电话83135903,18198919862。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
附件:1.附件1.2019年度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原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分配方案.doc
2.附件2.2019年度省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原省社会治理专项资金安全生产方向)绩效目标表.doc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