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O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以下简称《通知》)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21号)有关规定编制。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 2018年1月1日至 2018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我厅门户网站(www.gdsafety.gov.cn)下载。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我厅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邮编:510060,电话:020-83135478)。
一、概述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我厅应急管理工作的知情权,依法获取相关政府信息,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在省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大力支持和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坚持依法行政,遵循信息公开工作公正、公平、便民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五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注重新技术应用、增强公开时效,及时有效地采用多种政府信息公开手段,提高行政管理效能和办事效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政务公开管理,做到既严格依法办事,又积极尽责履职,对促进全省应急管理工作规范、有效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主动公开决策过程,接受社会监督。2018年,先后发布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征求<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省级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确认工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矿企业职业健康分类分级监管工作指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落实冶金等行业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尾矿库注销办法(试行)>修改意见的公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落实工矿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公告》等,主动征求公众意见。此外,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资金的相关公开工作,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专项资金管理,及时向社会公开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等方面的内容。及时公开了《2018年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示了《关于2018年省级安全生产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二)推动“双公示”,及时公布行政许可和安全生产执法信息。2018年,及时公开了《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依法对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中交二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严小卫、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装备分公司及其主要负责人李明作出行政处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4·13”重大事故中负有责任的东莞东江口预制构件厂原负责人谭荣海作出行政处罚》《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的单位及人员作出行政处罚》等对企业实施行政处罚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信息和事故信息,督促各地各部门按照隐患整改有关要求落实整改工作。同时,加强对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依法公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相关信息的督促指导力度,将相关依法公开要求纳入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要求严格按照属地原则,在当地信息公开部门的领导下,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的公开工作。
(三)强化预警信息的及时公布。认真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生产安全事故预警防控制度》,通过门户网站、主流媒体向社会公众公开预警通报。台风“山神”“百里嘉”“山竹”防御期间,多次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应对台风的安全生产预警信息。同时,及时、有效部署了防范应对工作,台风来袭期间我省没有发生因自然灾害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此外,加强了对重点时段的安全生产预警,及时发布了2018年《强降水及端午节预警信息》《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热带低压预警信息》,确保重要节假日期间全省安全生产及防灾减灾救灾形势稳定。
(四)推动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2018年,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了《广东省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布》全文,接受社会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在做好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的基础上,推动各地市对较大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工作,对2018年结案的被挂牌督办较大事故,在每一份督办函和审核复函中都明确要求各地及时公开调查情况和处理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规范我省事故调查处理流程。
(五)及时公开常规(专项)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等情况信息。2018年,继续加大全省安全生产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工作力度,并及时公开《我省迅速部署涉气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省安委办强化烟花爆竹“打非”全力保障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广东省政府8个督查组分赴各地督查春节、春运安全保障工作》《省安全监管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大检查全力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稳定》《省安全监管局迅速行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等相关信息。
(六)积极办理,及时公开省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相关信息。2018年,严格按照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流程及规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并及时公开办理结果:《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80869号提案答复的函》《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80841号提案答复的函》《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广东省委十一届五次会议第20180487号提案答复的函》。
(七)进一步落实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省级预决算信息公开的意见》的要求,于今年2月27日在门户网站公布了《2018年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2018年基本情况说明、2018年部门预算表和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明细表(按经济分类)),8月24日在门户网站公布了《2017年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部门决算报告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八)加强政策解读,推动法律法规的落实。2018年,采取开设专版等方式对重大政策进行解读,通过门户网站先后发布了《关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冶金、有色、机械、建材、轻工、纺织、烟草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指引>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解读<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尾矿库注销办法>》《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 》,对相关政策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重点内容、主要措施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的解读。
(九)规范和加强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精神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8〕225号)要求,制定了《省安全监管局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结合本部门职能,明确了《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挂牌督办信息》相关公开事项,并严格依此方案执行。
(十)充分发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信息公开作用,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新渠道。2018年,对厅门户网站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新建“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开通“广东应急管理”南方号、触电号等政务信息平台,对栏目内容进行了科学统筹、合理规划,进一步丰富了信息公开的交流互动方式,确保了信息更新更加及时、内容编排更加有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严格按照《条例》及《通知》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据统计,2018年,主动公开信息1254条,其中在门户网站主动发布信息81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3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4件,已全部依法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费用情况
2018年,我厅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涉及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我厅于2018年10月挂牌成立,不断深化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开局良好。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要求,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一是系统、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切实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规范有效开展;二是重点抓好政策解读、行政执法、事故调查、资金使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等方面的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政府工作、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相关热点焦点问题信息;三是进一步加强微信公众号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媒体运用,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及时、准确获取相关政府信息,让更多的群众了解、关注应急管理工作;四是更加深入广泛地借助新闻媒体,及时准确发布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信息,积极解读政策、解疑释惑,加强社会舆情正面引导,唱响主旋律,壮大正能量。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