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行政审批
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评价公告
根据《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或变相实施行政许可,实施了《广东省省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之外的行政审批事项的;
二、没有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实施主体、依据、条件、期限、流程、裁量标准、收费标准和申请材料、申请办法、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三、受理条件和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充申请材料的;
四、办理效率低下,办理流程复杂,擅自增加行政许可条件、环节的;
五、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许可,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六、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七、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八、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九、没有对被许可人从事行政许可事项活动依法有效实施监督检查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许可,可以取消或采取事后监管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省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
情况报告
举报电话:12345转9(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来信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9号楼广东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邮 编:510031
电子邮箱:gdbs@gd.gov.cn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25日
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18年度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报告
省应急管理厅是本次机构改革新设立的机构,接续实施机构改革前的原省安全监管局等单位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省应急管理厅自2018年底组建以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不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努力提高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效能,深入推进应急管理领域改革发展,有效应对一系列事故灾害,有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行政审批效能情况
(一)行政审批改革任务落实情况。
1.2018年省本级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落实情况。本年度没有省本级取消、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同时,根据上级部署,原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自2018年1月1日起由本机关直接实施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机构改革后,此项转由其他部门实施。下同)审批职能。
2.中介服务改革落实情况。
根据“打造服务型政府、方便群众办事”的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间、精简审批流程、简化审批事项、取消申请时间限制。原提供培训等中介服务的省安全生产技术中心经批准完成整体改制转企,与我厅已无隶属关系。
3.规范全省各级行政权力事项情况。根据省委编办的统一部署,我单位完成了梳理编制及公开本系统全省范围通用的省级行政权力目录清单。
4.行政许可事项“十统一”标准化梳理工作情况。
按照“十统一”标准化编制梳理要求,完成了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目录和实施清单,编制修订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标准要素齐全、准确、规范,并实行要素动态更新。
5.行政许可事项进驻统一申办受理平台情况。
在2018年,原省安全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已进驻统一申办平台,但由于实际操作原因,企业更多选择书面提交申请办理,未进行网上申办。因为,一是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2号、第22号的规定,企业在申请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时需提交较多的资料和佐证材料;二是网速慢、传输时间过长等原因,企业不愿意通过网上提供、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据此,按企业要求,原省安全监管局通过书面形式受理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申请,并未在网上受理和办理。
下一步,我厅将采取如下措施:一是根据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的要求,抓紧修订完善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业务手册、办事指南,及时修改、完善有关行政审批具体工作程序、内容;二是密切与统一申办平台技术支撑单位的沟通、协调,实现书面受理后在平台审理的功能,解决部分企业不愿意通过网上申请而我厅无法在网上审批的难题,全面实施网上审批。
(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情况。
6.上网办理情况。
按照上级部署,原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实施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审批职能。因申请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时需提交较多的资料和佐证材料,同时受网速慢、传输时间过长等影响,企业不愿意通过网上提供、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按企业要求,原省安全监管局通过书面形式受理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申请,并未在网上受理和办理。
7.事项办结情况。我厅2018年事项申请量6件,办结量6件,办结率100%;不予受理2件,原因是不属于本事项的办理范围;审批无超时、无投诉。
8.跑动次数情况。我厅实施的审批事项,到现场跑动次数基本上为1次,个别到现场跑动次数超过1次的情况为申请资料欠缺需补充,未发现到现场跑动次数超过3次的情况。
9.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全流程办理情况。
按照上级部署,原广东省安全监管局自2018年1月1日起恢复实施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审批职能。因申请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时需提交较多的资料和佐证材料,同时受网速慢、传输时间过长等影响,企业不愿意通过网上提供、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按企业要求,我厅通过书面形式受理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乙级资质申请,并未在网上受理和办理。
10.本单位能通过“粤省事”等移动终端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数量和名称。
我单位目前没有通过移动终端办理的行政许可事项。
11.公开公示情况。
我厅均在统一申办平台以及在原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公开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在原省安全监管局网站及时公开行政审批结果,并将审批结果推送省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纳入中介超市,公开事项数占100%。
(三)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情况。
12.建立健全监管制度情况。一是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提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广东省安全生产巡查工作制度》等重要文件,将我省安全生产方面典型经验上升为制度。同时做好法规文件清理汇编工作,开展“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涉及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全省范围创新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承诺书制度,企业成立后就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扎实推进高危行业和职工人数在100人以上的企业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促进企业建立内生机制、增强内生动力。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将企业安全生产纳入“广东信用网”,积极开展信用惩戒。三是完善机制,增强安全生产监管合力。建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联席会议机制,定期通报相关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分析存在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出台《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联合行动实施办法》,建立协调联动、快捷反应的安全生产联合执法行动、打非治违工作机制。四是加强对安全培训考核工作的监管。严格按照《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考核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全省安全培训考核工作。
13.开展监管情况。一是加强督促引导。印发了《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督促引导、监督管理,要将机构监管检查纳入本部门的年度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每年应至少开展1 次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市场环境。同时,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特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并汇总各地情况,于2019年1月印发《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的通报》。二是加强监督执法。组织抽查了全省所有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292份技术服务报告,并通报存在问题,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质量和水平。
14.创新监管方式情况。一是推进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创新编制《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标准化建设基本规范》,推动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创建执法监察标准化,有力促进了安全生产执法专业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二是加大监管执法力度。部署开展“执法监察警示”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加大对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有力震慑违法行为。据统计,“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全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69769人次,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0820家,发现隐患99012处;出具各类执法文书19043份,实施行政处罚3449宗,罚款3411.82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329家,提请关闭17家,曝光企业590家,有力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举报案件,全年共受理办理涉及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案件26宗,做到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查办,确保了投诉举报案件办理“事事有跟进,件件有落实”。依法办理重大事故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对广河高速公路龙门路段“7·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佛山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2·7”透水坍塌重大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的相关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认真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持续开展打非治违行动,创新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活动,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安全生产执法效能明显提升。三是全面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起全省各行业领域风险点危险源“一张图”信息系统,组织深入排查、辨识、评估,对风险点危险源实行分类分级管控。四是发挥市场机制推动作用。加快在危险化学品、矿山等高危行业实施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二、政务服务效能情况
(四)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情况。
15.事项办结率情况。我厅2018年度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6件、办结6件、办结率100%。
16.事项办理效率情况。“经备案在广东省开展业务的省外安全评价甲级机构查询”,材料齐全的当时就可办结,不存在超时办结的情况。
17.完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情况。对于“经备案在广东省开展业务的省外安全评价甲级机构查询”事项,均梳理编制并在官方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我局窗口公布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并公布办事指南。
18.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我厅的公共服务事项,全流程进驻省网上办事大厅,在网上办事大厅申请的,均在网上办结,办结率100%,实现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办理次数不超过1次的事项数及比例均为100%。
(五)创新和优化服务情况。
19.开展减证便民情况。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外,我厅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未要求出具各类证明材料。同时,我厅能积极配合各相关部门和机构,及时查询、提供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的安全生产情况证明材料。
20.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和推进电子证照建设情况。我厅均能按要求落实省政务信息资源编目信息和更新机制,及时通过省政务资源共享平台提供数据情况以及提供共享数据。本单位暂无业务系统与省电子证照系统对接任务,对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部门的电子证照系统信息能及时审核。
21.提高服务质量情况。原省安全监管局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服务备案”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了优化,减少了“仪器设备清单”和“现行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2类备案材料,工作流程也减少到一个环节,经办人员核对备案材料齐全在受理的同时即办结备案,较好地提高了办事便捷程度。
22.优化办理流程情况。我厅对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进行优化,工作流程压减到一个环节后,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省网上办事大厅我厅窗口更新了办事流程图。
23.精简办事材料情况。“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服务备案”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减少了“仪器设备清单”和“现行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2类备案材料。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定,减少了申请材料中对“注册资金”、“专职技术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等材料的要求。
24.缩短办事时限情况。通过优化流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甲级机构跨省服务备案”事项,已实现备案资料齐全的申请即时备案,实现“受理即办结”。
三、取得成效
25.实施效果。我厅毫不松懈地抓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我省应急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胜利,自然灾害防治形势保持稳定,安全生产基本盘持续把稳把实。2018年,我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全年各类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3.5%、10.2%,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连续17年下降,为2001年以来历史最低。全年火灾事故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9.3%和27.4%,火灾死亡人数创改革开放40年以来最低。全省未发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灾,低温冰冻及时防御,因灾“全倒户”恢复重建动工率100%,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住上新房,有力有序有效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厅先后得到了应急管理部和省委、省政府的肯定。
26.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程度和咨询、投诉举报办理情况。服务对象对事项办理的满意度100%;涉及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事项为0,无未办结事项及违规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情况。此外,我厅实施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面向特定对象,且已实施较长时间,程序和要求比较规范,服务对象对相关事项办理比较熟悉,我厅对服务对象咨询的问题都能及时作出解释和答复。
四、存在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面向办事人员的易懂易读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也存在有的办事人员因各种原因,不通过网上办事大厅,直接持资料上门申请办理的情况。而目前统一申办平台未设置书面受理后在网上审批的功能,因此无法实施网络审批。
五、下一步的工作措施及有关意见
及时做好《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的修订完善工作。协调解决因企业提供纸质材料后不能实施网上审批的难题,争取实现“网上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