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
为适应机构改革需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应急管理部对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进行了更新。现将《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应急厅〔2019〕53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作中如有问题建议,请及时与省应急管理厅基础处或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安全生产基础处,任靓,020-83133272;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肖艳萍,020-83135437)。
附件:《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更新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式样的通知.pdf》(应急厅〔2019〕53号)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办公室
2019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