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府〔2018〕120号)的有关规定,现公示我厅2020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目录清单。公示期自10月8日至14日,共7日。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郑钟祥,电话:8313590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
附件:2020年省级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专项资金目录清单.xls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