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等规定,经审核,我厅批准了中海兴发(广东)安全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世和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程安全技术事务有限公司共3家机构提出的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认可申请,同意颁发《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
同时,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和《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1号)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根据上述3家机构申请,同意注销其原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现予公告。
附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