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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0-04-0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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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应急〔2019〕418号)

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1+1+9”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突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确保了全厅依法行政,得到了应急管理部领导和政策法规司以及省司法厅、省政府督查室等的充分肯定。在今年全国应急管理政策法规、标准体系等工作会议上,我省均作了经验发言。在省司法厅、省政府督查室召开的省直部门落实法律论证责任座谈会上,我厅作为省直三个较好的单位之一在会上作为经验交流发言。现将我厅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化改革,推动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应急工作体系更加顺畅,应急管理改革整体效应不断凸显,应急管理部门的权威性、协调性、战斗力不断增加。一是创新体制机制。形成了“高、统、快、防、实”的工作标准,做到政治站位要高、应急指挥要统、应急响应要快、安全风险要防、应急工作要实;提出了“预字诀”的工作要求,做到学习要预置方向、时刻在预备状态、工作在预见之内、应急从预警开始、安全从预防着手、演练从预案准备、业绩在预期之上;建立了企业负责人“安全三问”的考核机制,推动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向重点检查企业负责人履责情况转变,向事前防范化解安全生产风险转变,向主管查不足转变。二是推进简政放权。规范权力事项内容,通过压减整理工作,采取整合、取消等方式,重新规范事项内容,具体解决由于机构改革等原因所导致的部分权力事项存在重复、交叉、界限模糊等问题。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照最新法规对315 项事项(不含消防事项)进行了认真梳理、研究,拟压减调整200多项,保留42项。

  (二)突出特色,推动强化立法工作。一是针对广东台风暴雨、城乡内涝和山洪等灾害频繁,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任务繁重的特点,我厅牵头组织制定了我国第一部防汛防旱防风地方法规《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分别从防御准备、防御工程设施建设与管理、应急处置、保障措施、法律责任等方面对我省行政区域内的防汛防旱防风活动进行了规范,明确了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公众参与制度、汛期灵活调整机制、三类四级应急响应制度、信息发布途径、群众转移方式、五停措施的启用和管理等,对广东省乃至全国防汛防旱防风工作推进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借鉴。二是按照应急管理部安排,我厅承接了《自然灾害防治法》立法研究前期工作,顺利报送应急管理部,为进一步推动该立法提供了重要依据,得到政策法规司的充分肯定。三是为推动我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实施,推进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配合省司法厅做好《广东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修订和《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制定工作。四是推进《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的监督检查制度(试行)》《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从业活动的实施细则》《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实施细则》《广东省应急管理专家组工作规则》制修订工作。

  (三)规范审议,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一是制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明确涉及目录清单事项内容的,在报请厅领导审批前或者提请集体讨论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前,报送厅法制工作机构(政法宣传处)审查。二是制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审议工作。三是制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行政决策管理规定(试行)》,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和办理程序,规定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厅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坚持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审议。四是落实法律论证责任,坚持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文件材料,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合同协议等全部经政法宣传处法制审核,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并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持,切实提高法制审核和法律服务水平,我厅法律论证责任落实工作排在省直单位前列。

  (四)强化监督,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加强执法监督指导。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调查审理相分离和集体讨论制度,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公示公开,严格合法性审查和案件备案审查。组织开展全省系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对发现的程序不当、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法律适用错误以及执法文书填写不规范等方面问题,通过通报、约谈督导等形式,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指导各地应急管理部门依法行政。二是主动接受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提案11件,虚心接受监督指导,及时采纳合理意见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工作。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在厅网站开设法律法规、政策解读、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九大主题“信息公开”专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在网站主动发布应急管理各类信息1221条(其中:科普公益81条,政务信息902条,视频21条,其他217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2件。

  (五)突出重点,持续加大执法力度。一是推动执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编制落实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机制,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实施《推进安全生产“双随机”监督检查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结果随机抽查结果公开管理办法》《行政处罚信息公布制度》《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完善工作流程,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化、常态化。二是突出重点领域重点时节开展针对性执法行动,督促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检查,加强协同,加大联合打击力度。2019年1-11月,全省各级应急管理执法部门共监督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574866家、监督检查企业1344050次、实施行政处罚38941次、经济处罚金额为4.4亿元。严格查处生产安全事故。三是严格较大事故调查处理,各地查处结案较大生产安全事故14起,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5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或其他问责处理65人、对47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加强事故结案事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组织对1起重大事故和8起较大事故结案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中交二航局组织在粤37个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自查检查;督促中山、佛山市政府和省交通运输厅落实《京港澳高速公路湖南衡阳段“6·2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涉及我省的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建议。四是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联合惩戒制度规定。截至2019年11月18日,已有71家企业纳入全国安全生产联合惩戒“黑名单”,数量居全国前列。

  (六)妥善处理,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一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工作。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4宗,全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依法予以维持;存在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凿等问题的依法予以撤销;对于“碰瓷式”投诉举报后引发的复议以及针对信访事项引发的复议,我厅依法未予受理,稳妥应对;注意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依法有效化解矛盾。行政诉讼案件3宗均严格依法办理,无被复议案件,未因行政诉讼和复议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二是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行政奖励等非强制执法手段。结合办理人大代表推动珠三角村级工业区升级建议、开展执法警示活动等工作,邀请专家、媒体和纪检监察人员组成联合工作组,充分发挥专家的专业作用、媒体的曝光作用、纪检监察的监督作用,增强检查的专业性、舆论媒体的威慑性,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自觉性。三是认真办理信访事项。为确保在国家重大活动、重要敏感时间节点实现“不发生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为工作底线,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分类处理、加大督办力度、严格复查复核,开展两次厅领导公开接访日活动,积极推动信访矛盾化解攻坚,确保信访事项按期办结,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共办理信访事项87件(其中:来信及电话举报投诉64件、应急管理部转办11件、省信访局转办7件、来访4起,接省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转办问题线索1件),信访总量与去年相比明显下降,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七)强化普法,提升法治思维能力。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制定普法责任清单、工作计划,按照“内外并重、学用结合”的原则,强化法治宣传;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宣传、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协助开展并参加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我省获得全国第二名;发挥省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专业力量优势,密集播出应急安全系列公益宣传片,推动应急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广泛宣传普及,不断提高公众防灾减灾、自救互救的意识和技能。二是加强学法用法教育。厅领导班子带头、全体党员干部专题学习法律;组织领导干部参加“省宪法专题学考暨年度学法考试”活动,参加率、优秀率双100%;注重增强培训实效,组织视频讲座,不断提升干部法治思维和能力。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厅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蹄疾步稳,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

  (一)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有待健全,在推动基层依法行政水平提升、加强执法监督力度上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落实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从组织开展案卷评查情况看,各地执法处罚案卷不规范、不合规等情形较多,有待进一步加强对各地执法工作的指导,急需推动提升各地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

  (三)推动地市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法律顾问等制度、加强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和公开听证等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四)法治宣传教育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宣传形式还需进一步多样化。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的要求,凝心聚力、奋发有为、狠抓落实,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于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中,以更坚定的信心、更有力的措施把应急管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深入。

  (二)加强立法建设。深入调查研究,持续推进机构改革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有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推动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推动制定出台《广东省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三)强化法治监督。完善并落实法制审查和法律顾问机制,强化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督促问题整改,规范行政执法。配合省人大开展有关法规的执法检查,监督推动法规有效实施。依法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自觉接受监督。健全并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信息公示制度,发挥12350监督举报电话作用,及时受理、查处举报投诉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四)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对各地执法工作的指导,强化执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有关领域违法行为。持续强化事故调查处理,严查事故暴露出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事故查处的震慑力。

  (五)妥善处理纠纷。依法受理、严格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依法依规稳妥办理信访件;开展厅级领导公开接访日活动。及时做好舆论分析和引导应对,妥善处理矛盾纠纷,严防群体性事件或者重大集体上访事件。

  (六)强化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万里行”和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粤港澳知识竞赛等文化活动,推动基层开展符合实际的应急管理法律法规文化活动,创新普法宣传形式、丰富宣传内容,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为应急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营造积极正面的舆论氛围。

  专此报告。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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