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应急〔2020〕100号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普法办,中央驻粤企业和省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应急普法和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积极培育全社会应急法治意识,推动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创新发展,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以“推进应急普法,增强法治意识”为主题,举办第二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活动期间,我省将配套举行广东选拔赛。为认真组织全省参加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活动安排
竞赛活动采取线上答题模式,通过扫描“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或“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参赛。竞赛分训练赛、正式赛、广东选拔赛、全国总决赛等四个阶段。
(一)训练赛阶段(2020年7月27日至8月3日)。通过竞赛线上系统中的各个普法学习模块,各地、各单位组织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学习,充分了解竞赛规则,熟悉竞赛题型。
(二)正式赛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在为期1个月的正式赛网上答题活动中,每人每天有3次限时答题机会,每次随机派发5题,答题成绩计入参赛成绩。请各地市、各单位于8月10日前报送应急普法工作或参与竞赛活动短视频(格式:时长3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输出格式为MP4)。
(三)广东选拔赛阶段(9月4日前)。广东选拔赛参赛队伍分别从正式赛网上答题积分排名全省前3名的地级以上市、中央驻粤企业和省属企业中选拔,组成6支参赛队伍,每支队伍由6人组成。广东选拔赛将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广东选拔赛第一名的队伍将作为广东省代表队备战全国总决赛。
(四)全国总决赛阶段(2020年9月中旬)。正式赛中参赛人数等综合排名前10的省(区、市)和中央企业组织6人参赛队参加全国总决赛。总决赛将以团体形式线上进行。
二、竞赛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文件精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及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学习理解法律法规出台的重大意义、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大力宣传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等应急管理工作理念。
(三)结合《民法典》颁布施行,深入学习宣传相关规定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中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内容,培育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和依法应急的法治观念,促进规范文明公正执法,依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具体法律法规原文将在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以及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府网站和“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三、参赛对象
各地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村)等,社会公众。
四、活动奖励
应急管理部、司法部、全国普及法律常识办公室根据决赛成绩,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优胜奖8名、优秀组织奖若干。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对参与网上答题积分广东省排名前10名的单位和积分排名前50的个人进行通报表扬。
五、有关要求和事项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地要制订具体组织方案,广泛发动机关、企业、学校、农村、社区、家庭等踊跃参赛,有力动员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切实提高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率。本次活动将作为年度法治政府考核重要内容,对积极组织参与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予以加分。
(二)加强协调,有序推进。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司法局、普法办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分阶段推进各项工作。各地级以上市、中央驻粤企业和省属企业各设置联络员1名,并将联络员名单(包括姓名、单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微信号等)于7月17日前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定期统计各地、各有关单位组织动员参赛情况,督促抓好落实。
(三)注重实效,广泛宣传。各地要把把竞赛活动与“安全生产南粤行”、安全宣传“五进”、民法典普法宣传等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充分运用有关媒体和平台进行广泛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的应急法治氛围。请各单位将普法宣传报道稿件同步发送到活动专用电子邮箱,省应急管理厅、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将在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择优发布。
(四)联系方式。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徐江芸、蒋洪波,联系电话:020-83135786,020-83135463。
电子邮箱:yjt_zfxcc@gd.gov.cn。
省司法厅、省普法办联系人:欧志雄,联系电话:86351187
附件:1.竞赛答题平台
2.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司法厅 广东省普法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附件1
竞赛答题平台
应急普法微信公众号
应急管理部微信公众号
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
附件2
竞赛活动联络员联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