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
武小文委员提出的《关于科学、稳步推进佛山建陶行业清洁能源改造的提案》(第20201189号)收悉。经认真研究,我厅会办意见如下:
一、将“煤改气”、洁净型煤安全整治纳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内容,稳步推动。5月30日,省安全生产委员会专门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已将“煤改气”、洁净型煤安全整治纳入全省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重点内容,组织省工信、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能源等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
二、将引导企业复工复产同透明监管执法工作紧密结合,共同推动。根据工信部等16个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要求,我厅将对陶瓷制造企业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并做好公开公示工作。指导各地市应急管理部门在督促企业开展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的同时,通过政策支持、完善机制、市场引导等方式,推动建陶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达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断规范建陶行业安全生产秩序,支持安全生产条件好的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三、将改造过程安全与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起来,同步开展。在陶瓷行业清洁能源改造过程中,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放管服工作,指导企业落实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设施建设,确保安全设施“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落实到位,从源头上加强安全管理,积极推进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强化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安全风险管控,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防止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