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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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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 2021-2025年)》,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实现全省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形势持续稳定。全省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9.4%和17.4%,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全力应对18轮强降雨和7个台风影响,成功防御历史性“龙舟水”和北江流域超百年一遇特大洪水;森林火灾次数、火场总面积和受害森林面积分别同比下降53%、76.8%、78%。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不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

  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厅党委会议、厅务会议,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重要内容,将推进本部门、本系统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终述职内容。把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第一议题”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举办线上线下专题培训、理论宣讲、“应急管理30分钟”,开展“深调研”活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支部集中学、个人深入学,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组织全厅干部认真学习贯彻宪法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多次组织研究推动《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等立法工作,亲自审议重大行政执法、应急普法宣传和复议应诉等法治专项工作,依法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二、依法履行职能,不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推行“互联网+监管”模式,持续推动“数字应急”转型升级。推动设立广东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应急管理分中心,建设广东应急一键通运营中心。深化应急管理“一网统管”建设,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统筹趋势分析,推动建立“智慧应急”应用体系,深入开展工贸重点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试点建设。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厅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监管职权,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率。建立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权责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全面实施标准化管理。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理率达100%,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跑动次数不超过1次比例达100%。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可两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时限由20个工作日压缩至8个工作日,将部分变更事项调整为即办事项。认真实施《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细则》,确保政务服务工作质量。

  三、聚焦重点行业领域,不断完善应急管理法治体系

  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遴选确定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等4家单位作为我省应急管理系统首批立法基层联系点。推动修订《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积极开展修订《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的立法调研和草拟工作。牵头草拟《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推动条例纳入2023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项目。加快配套性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出台《广东省应急管理厅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管理办法》等4部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53部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暂行试行文件。推动标准制修订工作,地方标准《粉尘涉爆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技术规范》获批发布,推动《铝及铝合金深井铸造安全技术规范》等3项标准立项。

  四、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不断提升执法水平

  完善监管执法体制,推动印发《广东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执法工作标准化示范点建设规范》,完善执法专业装备配备标准,推动省市两级全部完成执法服装和标志配发,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粤东西北部分地区购置综合行政执法车辆。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执法信息系统建设,创新安全生产线上线下执法模式。严格开展行政执法,完成11起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立案调查处理工作。截至2022年12月,全省应急管理部门出动执法人员70万人次,行政处罚2.5万宗,处罚金额6.6亿元。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依法惩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行为。2022年全省各地查处结案较大及典型生产安全事故17起,共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2人,对62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组织对9起较大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不断增强依法预防处置能力

  着力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印发《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贯彻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制定出台“广东65条”具体措施。推动省安委会下设危化品安全专业委员会,建立玻璃桥项目安全监管综合协调联络机制。全面推动基层应急管理机构改革,全省1597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部门整合、职能整合、指挥调度整合、力量整合“四个整合”。完善应急指挥机制,规范省应急委工作规则和应急委办公室工作职责。2022年启动全国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53次,防汛防风防冻应急响应累计1272小时。加强应急物资保障,会同省财政厅印发《广东省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救灾工作。打造空地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推进国家东南区域中心、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建设,大力发展应急航空救援力量。印发《广东省社会应急力量参与事故灾害应急救援管理办法》,统筹社会力量参与应急处置。全力抵御自然灾害,扎实推进自然灾害防治九项重点工程、53项具体任务实施,各项工程完成建设或收官收尾。高质量完成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形成统一、规范、标准的普查数据成果集,全省75个社区获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牵头建立粤闽桂琼四省区海上渔船防台风协同机制,出台防台风“六个百分百”工作指引、海上风电施工平台和渔船渔排防台风工作指引。制定广东省基层森林防灭火十条硬措施、森林防灭火“火八条”,联合开展森林防火“五清”“猎火行动2022”等专项行动。强化安全风险防范,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工贸行业专项整治“百日清零行动”,全覆盖推进26个化工园区“一园一策”安全整治提升。全力抓好企业三级责任人责任、“两电一容”整治、“城中村”隐患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安全整治、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等专项行动。推行企业第一责任人落实7项职责、作出10项承诺工作机制。

  六、切实强化监督,不断规范权力运行

  加强执法监督,落实《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实行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印发《2022年省应急管理厅政策法规工作要点》,系统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开展年度全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加强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复议答复6宗,行政应诉8宗。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检查《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全年共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17件、省政协委员提案19件。落实政务公开,做好厅网站公众留言答复办理等工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4件。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每季度组织开展厅领导公开接访日活动,全年办结来信来访信访举报投诉事项76件。

  七、强化“谁执法谁普法”,不断筑牢安全防线

  制定印发《2022年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普法责任清单》,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百日清零行动”为契机,大力开展“边执法边普法”行动。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颁布实施以来,全省组织企业员工累计开展学习培训300万人次。聚焦“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推动应急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持续打造广东应急普法特色品牌,会同省普法办、省司法厅等单位共同举办广东应急普法“线上马拉松”活动,全省共有近5000万人次参与。强化以案释法,与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安全生产领域刑事犯罪和公益诉讼典型案例。开展学法用法活动,在“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广泛宣传应急管理法律法规。通过广东应急管理大讲堂、“应急管理云宣讲”等,组织学习宣传贯彻《刑法修正案(十一)》《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依托省应急管理干部网络培训平台,组织全系统干部开展线上专题法律学习培训。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全过程,推进应急管理相关立法工作,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依法完善应急管理体系,着力建立大安全大应急框架,切实以新安全格局保障新发展格局,为广东在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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