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省应急管理厅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弘扬“五以风尚”(以干为乐、以实为本、以和为贵、以廉为荣、以绩为准),聚焦“防、救、新”三件事,部署实施“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大力提升“镇自为战、村自为战”自救能力,推动解决“三断”情况下通讯难题,着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在2023年度平安广东建设考评中获得优秀等次、第一名。2024年,全省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17.7%、12.5%;其中较大事故同比分别下降19.0%和26.3%。全力应对22轮强降雨、13次编号洪水、10个台风登陆或影响,全力处置应对梅大高速“5·1”塌方灾害、梅州“6·16”特大暴雨灾害、超强台风“摩羯”和深江铁路“12·4”重大坍塌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一、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领导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得到全面加强。
厅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要求将学习贯彻情况作为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述法”重要内容。厅党委会“第一议题”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7次召开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实施意见》和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部署推进应急管理法治建设工作。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主体责任进一步压实。
厅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坚持法治建设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推进,将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作为年终述职内容。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组织全系统干部加强学习,切实提高法治素养。厅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监督检查计划,听取行政复议应诉、政务公开、应急管理普法等情况汇报,依法部署推进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各项工作。
(三)坚持创新监管方式,依法监管效能得到提升。
一是创新优化服务机制。实施“万名专家下基层 服务帮扶促安全”行动,组织专家1.04万人次,服务重点企业8000余家,有力提升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探索建立“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助力专家帮扶工作机制,激发企业安全发展内生动力。搭建“线上医院”网络问诊平台,从省内重点危化企业生产一线遴选158名技术专家,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难题。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依托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所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达100%,网上申办事项到现场跑动次数不超过1次比例达100%。严把行政许可关,出台非煤矿山行政许可9项制度,办理非煤矿山、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相关许可38宗。开展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和许可发证审批指导监督,提出审查建议567项。三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广东省地方性法规设定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完成33项执法信息资源共享,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互联互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布2024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积极开展“公平竞争限制条款多”等专项整治行动。着力推进政府诚信建设,杜绝各类违约毁约行为。
(四)有序推动立法立标,应急管理法治基础不断夯实。
一是加强立法计划项目管理。推动《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修订纳入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项目、《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制定纳入预备审议项目。二是加快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开展调研走访,结合广东应急管理工作实际,修改形成相对成熟的修改草案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三是落实政策法规基层联系点工作机制。遴选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河源市东源县应急救援大队作为省人大社会委直接联系基层单位。四是加强地方标准和配套性文件制修订工作。制修订《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资格考试网络培训管理办法》《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完成规范性文件年度集中清理和专项清理工作。归口地方标准申报和技术审查工作,《危险化学品安全信息码应用规范》等5项地方标准获批发布。
(五)严格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依法执法能力持续增强。
一是全面强化行政执法能力。聚焦“五项内容”,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质量强化年”行动。持续推进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全省建成76个县级示范点,广州等6市全部完成建设任务。二是推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科学编制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适时公开“双随机”抽查检查对象和处置措施,达到“抽查一部分、警示一大片、规范全行业”的效果。三是加大重点领域执法检查力度。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安全生产交叉检查办法(试行)》,组织对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四是加强行刑衔接。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实施办法》,指导东莞、中山等地市依法办理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案件13起,推动出台《处置森林火灾警情和办理森林火灾案件工作指引》,联合省检察院编制《广东省危害生产安全犯罪白皮书》。
(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不断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工作机制。推动制定省委、省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职责清单”和“年度工作清单”,出台省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工作规则、细则。深化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细化制定58项治本攻坚重点任务推进路线图,建立全年常态化“四不两直”督查机制,带动全省排查整改重大隐患38221个。筑牢森林防灭火人民防线,全年排查森林火灾隐患1.7万处,制止野外违规用火3530起。推广“派潭经验”,部署80个县区开展乡镇森林防灭火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争取国债资金,深入实施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二是依法处置应对自然灾害和事故。面对三防极端形势,深入落实“五级书记抓三防”,从严从紧压实工作责任,共组织常态化会商研判172次,启动调整应急响应47次,响应时长1968小时。全力应对我国史上最强秋季台风“摩羯”,实现了“不死人、少损失”的目标。迅速处置应对梅大高速“5·1”塌方灾害、梅州“6·16”特大暴雨、超强台风“摩羯”和深江铁路“12·4”重大坍塌事故,尽最大努力挽救生命,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依法组织灾害调查评估,规范指导梅州、韶关等地开展灾后安置和重建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基本建成三级应急指挥部体系。修订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联合印发直达基层责任人暴雨预警双重“叫应”机制,狠抓“真值班”。大力提升“镇自为战、村自为战”基层应急能力,规范村居“一页纸”预案编制,研究提升通信保障抗毁能力,破解“三断”极端情况下通讯难题。持续推动应急救援力量建设,全力打造各类救援队伍,发挥应急航空救援力量先锋作用。组织开展各类演练,加强救援基地建设,国家东南区域救援中心完成竣工验收,粤北区域救援中心建设正稳步推进。全力打造广东“智慧应急大脑”,广东应急“一网统管”入选全国首批20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持续加强应急管理交流合作,签署《粤港澳应急管理合作暨大湾区应急救援行动合作框架协议》,成功举办面向太平洋岛国2024“一带一路”应急救援演练活动,开启中太应急管理领域合作新篇章。
(七)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权力运行约束规范机制不断加强。
一是落实《广东省应急管理厅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试行),实行重大执法案件、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二是坚持常态化执法监督。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开展通报提醒;组织全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提高执法水平。三是加强执法专项监督指导。以推动纠治镇街消防执法监管领域不正之风为重点,深入推进专项整治。四是依法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应诉1宗,行政复议2宗。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协同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做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按期办理代表建议19件、政协提案23件,召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见面会,建议提案办理沟通率、办结率、满意率均达到100%。落实政务公开,做好厅网站公众留言答复办理等工作,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1件,答复网友业务咨询留言756条,答复率100%。畅通群众诉求表述和权益救济渠道,认真办理信访举报事项,每季度组织开展厅领导公开接访日活动,来信来访办结率100%。
(八)认真落实普法责任,应急管理普法实效明显提升。
一是压实应急普法责任。制定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2024年普法责任清单》,聚焦“宪法宣传周”“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森林防灭火宣传月”等时间节点,推动应急管理普法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二是开展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活动。会同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编制《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释义,印发各地各有关部门学习使用。编印核心业务教程、干部培训讲义,举办广东应急管理大讲堂和业务培训活动,组织全省干部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20余部法律法规。持续举办安全生产执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培训考试。全员参加网上学法用法考试,考试率和优秀率均为100%。三是开展法律法规社会化宣传。开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最新法律法规宣传解读,作为主办单位参加“民法典”“宪法宣传周”等主题主场活动。坚持“以案释法”,指导发动企业制定一个宣贯培训方案、设立一个宣传专栏,开展一次专题宣讲,开展一线员工精准化普法。四是持续打造广东应急普法特色品牌。联合省司法厅组织参与2024年全国应急管理普法展播活动,广东参赛作品获5个奖项,我厅被评为优秀组织单位。参加第五届全国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活动,初赛位居全国第一,得到应急管理部充分肯定。深入汕尾等8个地市,组织“普法粤行 应急有我”广东应急管理“普法马拉松”活动,抖音、微博等12个平台全过程视频直播,不断掀起应急管理普法热潮。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和下一步工作建议
2024年,我厅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成果运用到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效果还须不断深化。二是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高,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研究还不够深入,突发事件应对管理和防灾减灾救灾的法规标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防灾减灾救灾基础依然薄弱,基础设施防灾标准不高、抗灾能力不足,公众防灾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仍有待提高。三是执法能力建设还需增强。矿山、危化品、建筑、冶金等行业安全监管技术人才比较缺乏,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部分镇街缺乏资金投入,救援队伍训练少、流动性大,缺少必要的专业设备,执法效能有待进一步加强。四是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创新性有待拓展,法治宣传手段不够多元,普法渠道还需拓宽,干部学法用法深度、社会面宣传的精准度还须提升,普法效能仍需加强。
下一步,省应急管理厅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紧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全过程,严密防控重点行业领域重大安全风险,扎实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提供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强化法治工作保障。严格履行厅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厅党委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二是继续推动重点领域立法。抓紧修订《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力争在2025年颁布实施,加快《广东省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立法程序。三是抓好行政执法工作。进一步严格规范行政许可审批,加快基层执法能力建设。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力度,坚持下沉基层企业一线开展指导服务。四是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强化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和法律论证工作,依法规范推进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和信访办理工作,做好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五是不断提升应急普法效能。持续打造应急普法特色品牌,不断扩大法治宣传的影响力和渗透力。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