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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普法责任清单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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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普法内容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始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实际行动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宣传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制度。二是深入学习宣传《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应急管理人员依法履职能力。三是深入宣传普及依法行政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供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二、普法对象

  包括本厅领导干部在内的全体人员,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员工,社会大众。

   三、普法目标

  本厅“七五”普法期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谁执法谁普法”的部署要求,整合普法力量,优化普法资源,健全完善“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机制,形成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不断推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为广东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稳固的应急管理保障。

  四、具体举措

  (一)明确普法责任主体。厅各处室将普法纳入本部门工作总体布局,做到与其他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要按照普法责任制的要求,结合职责任务和年度工作安排,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责任部门、年度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主要普法任务和工作要求,并及时在公众网站等公开载体向社会公布。按照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和推进社会化普法的要求,全面落实年度普法计划,细化分解普法任务,将普法工作落到实处。

  (二)健全完善应急管理法规知识进机关制度。健全完善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应急管理法规知识纳入全省各地、各部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等主题班次教学内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应急管理人员培训的重点内容,采取集中轮训、视频讲座、网络培训、现场教学等方式方法,举办各类培训班,营造良好的学法氛围。

  (三)积极推进国家机关法治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大力推进依法治理,增强全社会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完善法律顾问和法律咨询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制度、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法制)审查制度、执法行为审议和决策制度等,实行依法行政。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的公开发布和解读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以案释法,持续开展说理式执法,依法办理信访、投诉举报和复议应诉,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与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相结合,让群众在解决问题中学习法律知识,扩大法规文件社会知晓度。

  (四)持续打造应急管理特色宣传品牌。深入开展“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宣传活动、“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持续打造广东省安全知识竞赛暨粤港澳安全知识竞赛等宣传品牌,大力宣传普及应急管理法律法规知识常识。推动安全生产全民教育体验中心建设,拟采用模拟、互动的方式,使广大市民群众在参观学习体验中提高安全意识、素养与技能水平。

  (五)注重普法工作实效。坚持以需求为导向,分类指导,分类施教,创新形式,突出重点,丰富载体,注重实效,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政府网站、“广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南方+客户端、公共场所等平台,以通俗易懂的方式,灵活运用署名文章、专栏节目、公益广告、走马字幕等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使应急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普及更加深入,不断提高干部职工和社会公众应急意识和安全素养。

  五、责任领导

  厅牵头负责普法工作的分管领导。

  六、责任部门

  负责法规工作的部门牵头,其他处室按职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

  附件:各处室普法责任清单


附件

各处室普法责任清单

单位

名称

重点宣传的法律法规规章

责任部门

备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保密法》《信访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

办公室

《宪法》《安全生产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政策法规和新闻宣传处

《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票据法》等

规划财务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应急指挥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综合协调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风险监测和

综合减灾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应急支援和

预案管理处

《安全生产法》《消防法》《森林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

火灾防治

管理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

汛旱风灾害

救援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等

地震和地质

灾害救援处

《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危险化学品

安全监管处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管理办法》《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等

安全生产

基础处

《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等

安全生产执法监督处

《安全生产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救灾和物资

保障处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调查评估和

统计处

《安全生产法》《网络安全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

科技和信息化处

《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

人事教育处

《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以及党的十九大等有关会议精神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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