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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推荐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库人选的函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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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应急函〔2022〕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厅所属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为做好我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规定,拟组建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含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库人选。

  一、专家库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或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职称3年以上。其中,推荐作为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人选的,应取得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被推荐人选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加盖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附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经主送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请于2022年3月15日将推荐材料(含可编辑文档和盖章扫描版)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邓泰华、丹其彬,联系电话:020-83133476、83139379,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邮政编码:510060,电子邮箱:yjt_rsjyc@gd.gov.cn)。

  省应急管理厅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初步审核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和《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见附件2)有关要求择优遴选,按程序纳入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此函。


  附件:1.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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