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应急函〔2022〕80号
各地级以上市应急管理局,各有关单位,厅所属事业单位,有关社会组织:
为做好我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广东省职称评审委员会管理规定》等规定,拟组建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含正高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专家库。现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推荐专家库人选。
一、专家库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认真履职,公道正派,热爱职称评审工作,正确掌握并执行职称政策,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丰富的专业技术水平,熟悉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理论和行业动态,在本专业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在教学、科研、生产第一线取得优良业绩;
(四)从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或相近领域专业技术工作
10年以上,并取得高级职称3年以上。其中,推荐作为正高级职称评审专家人选的,应取得正高级职称3年以上。
根据有关规定,除从事本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的院士、“广东特支计划”等重大人才项目入选者和行业紧缺人才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人才原则上不再作为入库专家人选;专业技术人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作为评审专家库人选。
二、推荐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人选条件,结合实际,广泛、择优推荐(名额不限),并协助做好资格审查等工作。被推荐人选需按要求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加盖推荐单位和主管部门意见后,附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需经主送单位核实原件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
请于2022年3月15日将推荐材料(含可编辑文档和盖章扫描版)前报送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联系人:邓泰华、丹其彬,联系电话:020-83133476、83139379,邮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邮政编码:510060,电子邮箱:yjt_rsjyc@gd.gov.cn)。
省应急管理厅对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初步审核后,将结合工作实际和《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见附件2)有关要求择优遴选,按程序纳入评审委员会专家库。
此函。
附件:1.广东省安全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