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批准下达2022年第一批广东省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粤市监标准〔2022〕379号)的要求,由广东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院牵头组成的标准起草小组在标准草案基础上,经过半年多时间的调查研究、起草讨论、单位内审,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地方标准《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为了进一步完善该项标准内容,现公开向各机关团体、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意见。有关意见和建议填入征求意见表(见附件2)相应位置,属单位意见的请加盖单位公章、属个人意见的请签名,于2023年5月13日之前将扫描件发送到省安标委秘书处邮箱 gdsaky_xyp@gd.gov.cn,联系人:肖艳萍,电话:020-83135437。
您的宝贵卓见对于本标准具有决定性影响,对于您的帮助,谨致上最诚挚的感谢!
附件:1.地方标准《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规范(征求意见稿)》(含编制说明)
广东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