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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12组举报受理方式公告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11-19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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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安排部署,2024年11月19日至28日,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组第12组对广东省2024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开展考核巡查。

  进驻期间,考核巡查组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邮寄邮箱等举报途径,受理涉及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的举报和反映,举报受理截至时间为 2024年11月28日。

  请广大干部群众客观真实反映本省(区、市)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重大问题隐患线索。

  举报电话:15011204436(工作时间8:00至12:00,14:00至18:00)。

  电子邮箱:GD2024KHXC@mem.gov.cn。

  邮寄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邮政信箱,邮编 510030。

国务院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

考核巡查组第12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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