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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12-29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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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依据有关规定,对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广东省粤北区域应急救援中心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大塘镇,原 705 地质队地块。

  项目概况:粤北应急救援中心定位建设为韶关市及粤北地区自然灾害“空地一体”综合救援基地,包括航空应急救援功能区、广东消防机动队伍驻防功能区和应急救援装备储运功能区。航空应急救援功能区主要功能包括建设 B 类通用机场标准的设施 300×45 米跑道、4 个直升机机坪、1 个直升机库,适用于目前最先进的直升机起降、应急航空救援场景 31 名机组和保障人员驻勤营房,承担我省直升机救援“枢纽机场”基地;广东消防机动队伍驻防功能区主要功能按广东消防救援机动队伍500人驻防要求,建设消防救援机动队伍驻防营区,提升我省森林灭火、抗洪抢险、地震地质灾害应急救援能力。项目占地为254892.14㎡,总建筑面积46346㎡,总投资估算为56884.39万元。

  二、相关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0-83139359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应急管理大厦

  2、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名称:广州自然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2581943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广云路313号A12栋208房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编制能力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征求意见稿公示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二)主要工作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声、地下水、土壤等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评价过程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鼓励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填写后可通过书信、电话、电邮等多种方式反馈至建设单位。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六、公告说明

  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1229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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