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文件 > 公示

关于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2-09 16:12
字体:

  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2月9日至2月15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郑元泳,电话:020-83139313。

  附件: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地质灾害)分配表.xls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4年2月9日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