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划文件 > 公示

关于2024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4-07-19 11:18
字体:

  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指示,现将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救灾方向)、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兄弟省(市)救灾援助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1-3)。公示期自2024年7月20日至7月2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张振,电话:020-83139303。

  附件:1.2024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二批)分配表

                  3.2024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三批)以及兄弟省(市)救灾援助资金分配表

分享:
关闭窗口 打印文档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