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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受理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玉水硫铜矿(尾矿库)等3家非煤矿山企业行政许可申请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2-24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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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广东金雁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玉水硫铜矿(尾矿库)、广东省连平县大尖山铅锌矿等2家非煤矿山企业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韶关棉土窝矿业有限公司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首次申请。经初步审查,3家企业的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符合《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的受理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予以受理,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进行陈述和申辩。请自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客观真实的陈述和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视为自动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陈述和申辩为法人的,书面意见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陈述和申辩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书面意见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

  联系电话:020-8313540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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