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社会应急力量管理,提升专业化救援能力,推动社会应急力量持续健康发展,2024年12月6日,在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的具体指导下,依据《社会应急力量分类分级测评实施办法(试行)》《社会应急力量建设基础规范》的相关程序和标准,我厅在江门市组织深圳市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开展了建筑物倒塌搜救1级队伍和山地搜救1级队伍的分类分级测评试点工作。现将测评结果公示如下:
深圳公益救援志愿者联合会在此次测评中,全程严格遵循预先提交的现场测评行动方案,各环节衔接紧密、执行有序,充分展现了队伍出色的组织规划、专业素养和强有力的执行能力。经专家评审、应急管理部复核,在建筑物倒塌搜救专业类别1级队伍的60个考核项以及山地搜救专业类别1级队伍的55个考核项中,均达到“合格”标准。
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联系人:李俊鹏,联系电话:020-83139397。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