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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2025年中央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的公示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5-06-30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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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有关要求,现将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见附件1-2)。公示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7月6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省应急管理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及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省应急管理厅联系人:陈洁婷,电话:020-83139329。

  附件:1.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分配表

             2.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附件1

2025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七批)分配表

地区

资金(万元)

合计

3000

 韶关市

300

茂名市

400

肇庆市

2000

阳江市

300

  附件2

2025年省级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第四批)分配表

地区

资金(万元)

合计

4000

茂名市

200

肇庆市

3000

阳江市

400

清远市

200

云浮市

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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