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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8〕23号)

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8〕23号)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8-01-26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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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委(局)、交通运输局、质监部门、管道保护主管部门,有关管道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7〕138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迅速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 

各管道企业要按照《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规范》GB32167-2015),立即全面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和风险评价工作,编制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管道保护主管等部门。各市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将本辖区内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汇总上报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要全面摸清掌握本地区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现状,并建立识别时间间隔最长不得超过18个月的更新机制。

二、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 

各管道企业要依据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风险评价报告,强化风险评价结果应用,依法组织开展内外检测,加强阴极保护定期监测,严格监护周边施工作业,加密线路标志警示牌和日常巡护,及时阻止危及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安全的违法施工作业行为,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明确的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加大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执法力度,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未组织开展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识别、未对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管段开展风险评价和风险削减措施的油气输送管道企业,严格高后果地区地面开挖作业管理,依法严厉查处在油气输送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行为,有效防范油气输送管道生产安全事故。

三、进一步强化油气输送管道应急管理工作 

各级管道保护主管部门和各管道企业要基于风险评价结果,及时完善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油气泄漏事故应急预案,强化应急预案的有效衔接和联合演练,完善现场处置程序,加强救援现场管理,有效防控应急处置过程风险,进一步提高应急实战能力,最大限度的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对周边人民群众生产财产的危害。

 

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油气输送管道途经人员密集场所高后果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PDF

 

 

      

  

广东省安全监管局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国资委

 

             广东省质监局

2018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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