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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三防指挥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 组织参加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 技能竞赛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19-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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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三防指挥部、安全监管局,省消防救援总队,有关社会组织:

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的通知》(应急函〔2018〕270号,以下简称《通知》),2019年3-5月应急管理部将组织开展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为做好我省社会救援力量参加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形式和时间安排

此次竞赛采取“省级分片报名,区域分类选拔,全国集中竞赛”的形式进行。

省级分片报名时间:2019年1月30日前;

区域分类选拔时间:2019年3月至4月;

全国集中竞赛时间:2019年5月上中旬。

二、竞赛内容

根据《通知》规定,此次竞赛内容为理论考试和技能竞赛两部分。其中技能竞赛分破拆技能、水域技能和绳索技能三大类,每类分别设置4个竞赛项目。在进行区域技能竞赛前,将对参赛队员分类进行体能测试。具体技能竞赛内容详见附件1。

三、报名条件和报名时间

(一)报名条件。2018年7月1日前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可报名参赛。1.每支参赛队伍报名人数为10人,其中1名领队、1名教练、8名队员,参赛队员必须是身体健康、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55周岁的中国公民。2.每名参赛队员只能代表1 支队伍参赛。3.所有参赛队必须为全部参赛队员购置人身保险。4.参加潜水项目队员必须至少取得AOW潜水员资格认证。5.在职消防员、政府专职消防员和企业专职消防员不得参赛。6.参赛队员全部参加理论考试和技能竞赛,队员可兼项。   

(二)报名时间。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各社会组织广泛发动,积极组织我省社会救援力量报名参赛,于2019年1月30日前将报名队伍、参赛队员等信息汇总通过电子邮箱向省应急管理厅报名(详见附件2)。报名时,每支社会救援力量只能在破拆技能、水域技能和绳索技能三大类中选择1个技能类别,并在参赛队伍报名表上明确。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民政厅对报名的社会救援力量注册情况、历年参加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情况等进行审核,将通过审核的参赛队伍、参赛队员等信息汇总报应急管理部救援协调和预案管理局。

四、竞赛组织

(一)区域分类选拔。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负责广东本省参赛队伍的报名组织工作和区域分类选拔赛的协调工作。省消防救援总队负责区域分类选拔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和相关场地、设施、器材的保障工作,拟制区域分类选拔赛工作方案,检查督促广东陆搜基地搞好相关竞赛准备工作。经区域分类选拔获得全国竞赛资格的参赛队伍,省消防救援总队将组织训练。

(二)组织参加全国竞赛。区域选拔中获得全国集中竞赛资格的广东参赛队伍,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和省消防救援总队共同派人带队,参加在重庆市举行的全国集中竞赛。

五、相关保障

1.经费保障。培训和参赛期间,队员的食宿、交通费用以及获推荐代表片区参加全国集中竞赛队员的培训费用由组委会统一保障。往返途中的食宿、差旅费用自理。

2.装备保障。除省消防救援总队提供的场地设施以外,各参赛队负责其他装备保障工作,但必须符合安全标准并经裁判组检验许可,严禁使用自制器材和“三无”产品。具体要求见附件1。

六、有关要求

(一)各单位要全面发动。各有关单位、各社会组织要对所属社会救援力量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营造社会各界踊跃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竞赛活动,组织凝聚一批具备一定水平的社会救援队伍,推动社会救援力量与消防等应急救援队伍共训共练,加强社会救援力量与综合及专业力量一体化协作,带动提升社会救援力量的整体能力和水平,提高社会救援力量的凝聚力、组织力和动员力。向公众宣传应急知识和技能,提高全社会自救互救技能和水平。

(二)社会救援组织要主动参加。应急管理部组织这次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活动,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系列讲话精神,是搭建救援力量交流互动的平台,以竞赛带动训练、带动能力提升,引导社会救援力量参与应急工作的一项重要活动。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力量建设,多次做出重要批示,要求各级加强提升各层次救援力量战斗力。应急管理厅要求相关单位严密组织社会救援力量踊跃参加,打响我省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的第一枪,为我省应急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各社会组织接通知后,按照上级首长的指示精神和通知要求,踊跃报名,认真准备,刻苦训练,确保竞赛取得优异成绩。

(三)竞赛成绩效用。

1.获得广东区域竞赛的队伍,单个项目前五名的队员颁发奖状;每类获得总成绩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牌。获得国家应急管理厅组织的竞赛,单个项目前十名的队员颁发奖状、物资奖励;每类获得总成绩前五名的队伍颁发奖牌。

2.在区域选拔中成绩前五名的队伍,可在省应急管理厅统一指挥下,参与相应区域范围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在全国竞赛中获得前三名的队伍,可在应急管理部的统一指挥下,参与全国范围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七、其他事项

(一)省消防救援总队及各相关单位分别明确一名工作联系人,于2019年1月15日前报送应急管理厅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处。

(二)技能竞赛项目规程将在应急管理部网站公布。

联系人:江泽华,电话:020-83135425

邮  箱:13660061299.@139.com

传真:020-83160800(注明:转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处)

附件:

1.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的通知(应急函﹝2018﹞270号)

2.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报名表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8年1月3日       


附件2

全国首届社会救援力量技能竞赛报名表

社会
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登记
管理机关

业务
主管单位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成立
登记日期

参与技能竞赛类别

参与竞赛队伍组成









注:1.参赛队伍组成请列明领队、教练、队员,并附各人姓名、所在单位及职务和身份证号、个人照片等。

       2.参与有资格要求的项目,请附有关资格证明材料。

       3.请注明电话、手机、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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