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中直驻粤有关单位和省属重点企业:
根据《党和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省应急管理厅组织指导应对突发事件工作,承担省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统一指挥协调全省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为全面统筹掌握机构改革后全省应急救援资源潜力,摸清全省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关键救援装备、物资器材、重型机械等应急资源基本情况,省安委办、省应急管理厅决定组织开展全省应急救援资源潜力调查摸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和内容
应急救援资源潜力调查摸底对象包括全省消防、森林防火、地震和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建筑工程、水利三防、隧道施工、水上搜救、环境保护、地震地质、海洋、电力、燃气、城市轨道等行业领域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及社会救援组织、装备建设情况。主要内容包括应急救援队伍名称、建制规模、驻地位置、隶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值班室联系电话,以及关键装备的数量、核心参数等情况。
二、填报指引
1.非煤矿山、隧道施工、地震和地质灾害、建筑工程、海洋、水上搜救、电力类等应急救援队伍参照填写附件1;
2.消防、危险化学品、油气输送管道、燃气、环境保护类应急救援队伍参照填写附件2;
3.森林防火、水利三防等应急救援队伍及社会救援组织参照填写附件3。
三、工作安排
各地、各部门(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组织辖区、所属行业内所有应急救援资源填报,包括政府组建和依托企业组建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按照应急救援队伍的属性分类别进行填报。
请各地、各部门(单位)从广东省应急管理厅网站“公告公文”栏目下载相关调查统计表认真填报。于5月30日前将应急救援资源的表格资料(附件1-4,含电子版)收齐后报送省应急管理厅。有关信息、数据统计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0日。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辖区、所属行业应急救援队伍填报各类队伍现状及关键装备等基本情况。全省应急救援队伍现状以此次调查摸底为准,要发动各类应急救援队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好填报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单位)要明确调查摸底工作责任部门和联系人,并于2019年5月10日前将调查摸底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处(联系人及电话:曾向青,020-83135929;邮箱:xq5929@163.com)。
(三)调查摸底工作联系人负责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信息的收集、审核、报送、更新等工作,确保报送信息真实可靠,资源潜力填报以光盘形式寄省应急管理厅应急支援和预案管理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 曾向青,电话:13609643629,邮编:510060)。
附件:1.应急救援资源潜力基础信息表(1).xls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