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省防总成员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有关规定,防汛抗旱防台风工作实行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为做好2021年防汛防旱防风工作,保障防洪和供水安全,现将我省省管水利工程、省十大堤围、大中型水库、重点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和全省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请各级防汛抗旱防台风行政责任人及时上岗到位,切实履行职责,组织落实各项防汛防旱防风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