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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加强钢铁冶金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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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安办〔2021〕120号

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1年6月3日14时16分,清远市花城五金铸造有限公司2号废钢仓库在作业过程中发生两台桥式起重机跌落事故,造成3名工人(1名天车司机、2名电工)受伤被困。经救援,3名伤者送至清城区人民医院救治。其中,一名伤者于6月3日21时20分经抢救无效死亡;其余两名伤者分别于6月7日、8日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初步调查,本次事故是因3号桥式起重机故障,操作工违章操作2号桥式起重机推移3号桥式起重机过程中,两台起重机碰撞的外力与两台起重机本体自重集中压在厂房支撑立柱处的横梁轨道上方,加上横梁与轨道已偏移厂房立柱支撑点中心较多,不能支撑两台起重机碰撞的外力与两台起重机本体重量,导致轨道与起重机坠落,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故具体原因正在调查中。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事故暴露出该企业存在严重问题:一是只顾赚钱不顾安全。企业实际控制人掌控公司资金使用权,但是重发展、轻安全,安全责任悬空,日常管理假手于人,长期未到公司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对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领导层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不具备安全管理知识能力,对公司的安全生产情况、冶金企业的政策法规、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管理职责一问三不知。二是资质手续不齐全。事故发生车间在2015年进行扩建改造、2017年增加2台起重机时均未按规定办理扩建改造的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批手续,未向有关部门报建报批;26台起重机仅有16人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具备资质人员严重不足。三是安全管理混乱无序。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维修人员日常点检流于形式,隐患排查浮于表面,未及时处理轨道横梁偏移问题;员工安全意识淡薄,“三违”现象突出,肇事起重机操作工未持证上岗,违章作业,野蛮操作,擅自以2号桥式起重机推行3号桥式起重机;特种作业管理不规范,在桥式起重机上从事电工作业员工未严格执行高处作业“五个必须”工作要求。四是安全培训弄虚作假。未建立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照搬照抄,不落实员工三级安全培训,员工培训档案缺失。同时,事故也暴露出相关监管部门未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安全监管形式主义严重、基层执法检查存在宽松软现象等问题。

  从近期调研督查情况看,有一些地方和企业存在类似问题。如梅州市丰顺县鸿宝实业有限公司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持证人员未参与日常安全管理,设备设施陈旧,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河源市华发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未按规定期限对吊运熔融金属的桥式起重机进行检测,未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现场管理混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不规范。为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钢铁冶金企业安全防范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落实安全责任。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切实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始终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认真分析研判钢铁冶金企业安全风险,落实落细落小风险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守牢守稳安全生产基本盘,遏制类似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二、迅速行动,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各地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立即组织对辖区内所有钢铁冶金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起重机等特种设备是否定期开展检测,是否足额提取和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是否有淘汰落后工艺设备设施,是否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是否对高炉、转炉、加热炉等重要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监测监控,是否依法开展安全培训教育等,进一步督促企业大力推动“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科技强安行动,全面淘汰落后技术工艺和设备,强化员工安全培训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和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积极开展信息化建设,规范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三、强化执法,敢于亮剑动真碰硬。各地要认真按照《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继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粤应急函〔2021〕153号)的要求,把钢铁、铝加工(深井铸造)等重点企业列入执法检查重点事项,对照《钢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表》8项内容,采取“四不两直”、交叉检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对安全生产的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实施挂牌督办,对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仍不具备生产条件的,该停产的停产、该处罚的处罚、该关闭的关闭,让执法真正“长牙”,让企业真正的感到“痛”。要加强行刑衔接,对触犯刑律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以严执法、严惩戒、严问责,倒逼企业真正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从根本上提高企业的安全防范能力。

  四、夯实内功,加强培训警示教育。从7月开始至今年底,钢铁冶金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每月要给全体员工至少讲授一堂安全主题教育课。结合企业实际,突出安全生产主题,系统宣讲钢铁冶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地方政府对钢铁冶金安全管理具体要求,反复学习安全生产“一线三排”、动火作业“三个一律”、有限空间“七个不准”和高处作业“五个必须”等措施要求,警示教育省内外典型事故案例,围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制度、风险管控、隐患治理、应急处置、特殊作业、开工停工、投料退料、受限空间管理、特种设备管理、外包人员管理、非正常作业等专题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做好安全主题教育授课记录。属地应急管理部门要将企业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列入检查重点事项,确保安全培训到位。

  五、举一反三,严格事故调查处理。清远市要严格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深入查找导致事故发生的原因,分清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性质,强化责任追究,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人员的事故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有效措施,遏制同类事故发生。同时,要加强事故信息报送,完善事故管理相关制度。各地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启动全省“一盘棋”应急响应,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以事故教训推动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做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避免事故重蹈覆辙。

  请各地将钢铁冶金企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于7月16日前报省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曹德爱,电话,020-83135371)。


  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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