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分配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1个、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3名。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联系人,并于2021年8月2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送拟推荐对象材料
(一)各地如有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将拟推荐对象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要求见《通知》。
(二)其他单位如有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按《通知》要求办理征求意见等工作。
确定正式推荐对象等后续工作,按《通知》要求办理。
联 系 人:邓泰华、谢献强
联系电话:020-83133476、83139367,传真:020-83135907
电子邮箱:yjt_rsjyc@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23日
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