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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1-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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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

  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函〔2021〕9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我省评选推荐等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本次评选活动,分配广东省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推荐名额1个、应急管理系统先进工作者推荐名额3名。各地要严格按照《通知》明确的评选范围、条件、程序和要求,做好推荐工作。没有符合评选条件的可不推荐。

  二、组织领导

  根据《通知》精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人事教育处。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负责评选推荐工作的联系人,并于2021年8月23日前将工作联系人及电话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报送拟推荐对象材料

  (一)各地如有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请于2021年8月25日前将拟推荐对象材料报送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材料要求见《通知》。

  (二)其他单位如有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拟推荐对象的,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应急管理厅将按《通知》要求办理征求意见等工作。

  确定正式推荐对象等后续工作,按《通知》要求办理。

  联 系 人:邓泰华、谢献强

  联系电话:020-83133476、83139367,传真:020-83135907

  电子邮箱:yjt_rsjyc@gd.gov.cn

  通讯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建设大马路19号,邮编:510060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1年8月23日


  链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首届全国应急管理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中国消防忠诚卫士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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