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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启动省IV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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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减灾办〔2022〕14号

各地级以上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针对我省暴雨洪涝灾情,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6月16日12时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各地市、省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强化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当地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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