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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的决定

信息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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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安全监管局,深圳市经贸信委,顺德区市场安全监管局: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原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剧毒化学品管理办法》(粤安监管〔2003〕242号)。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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