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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信息来源: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时间:2023-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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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的通知

粤减灾办〔2023〕17 号

各地级以上市减灾委员会,省减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针对台风“苏拉”灾情,根据《广东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规定,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决定于9月2日8时启动省Ⅳ级救灾应急响应。

  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省应急管理厅要求各地市、省有关部门要把灾害应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重要任务,根据实际情况启动本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强化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靠前指挥,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安置受灾群众,及时发放救灾款物,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地方住、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广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广东省应急管理厅

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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